普通贩毒案背后有“大鱼”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54:2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检察日报记者 周晶晶 通讯员 付静宜

普通贩毒案背后有“大鱼”

遥控指挥“马仔”贩卖毒品,不用自己的证件租房藏毒,就妄想能“片叶不沾身”,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恢复电子数据、突破嫌犯口供,查明了大量犯罪事实,成功锁定一贩毒团伙。

经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罚金5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涂某、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六年。三人提出上诉后,今年8月,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毒贩背后有“上线”

2018年12月,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冬受理了一起普通的贩卖毒品案。审查该案时,陈冬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王某交代毒品来源时提到了同一个名字:方某。

据周某交代,2018年10月11日,其经事前联系,通过转账的方式从方某处购买毒品1.88克。然而,前来送货的却是王某。王某自称是为涂某跑腿,而涂某又听命于方某。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陈冬意识到,方某极有可能就是幕后“上线”。随后,江汉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将方某、涂某追捕到案。

2019年3月,警方在位于江汉区银松路的一处私房内,将涉嫌贩卖毒品的涂某、章某抓获,控制了徐某等5名吸毒人员,并当场从屋内查获毒品91.83克,但始终未见方某踪影。经查,该处房屋是以涂某身份信息租赁的,但涂某否认帮方某代管毒品,坚称对藏匿的毒品不知情;而章某辩称自己是临时帮忙,将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同年4月,公安机关将方某抓获归案。方某承认了当晚安排周某完成毒品交易的事实,但其他的一概推脱不知。同年7月,方某、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涂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被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方某参与1.88克小量毒品犯罪,未认定方某、涂某、章某形成团伙共同贩毒、容留他人吸毒。

补充侦查锁定贩毒团伙

经审查,陈冬认为,在案证据显示的情况与前期了解到的情况不符。为还原案件事实,陈冬一面引导公安机关就涉案房屋租赁、居住、毒品来源等问题,补充相关租赁合同、聊天及转账记录、购毒人员证词等重要证据,一面力图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获取更多线索。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了方某。房东、中介公司证实,虽然涉案房屋是以涂某身份信息租赁的,但看房、签订合同的均是方某,她也曾短暂住过此处;案发时,虽然涂某实际居住在此且由涂某、章某掌管房内毒品,但方某留有钥匙,对房屋仍有控制权。同时,相关人员的言辞证据及辨认结果,也一定程度印证了方某与涂某、章某共同犯罪的事实。但由于电子数据恢复得不理想,微信语音聊天、转账记录仍无法查看,三人口供始终无法突破。

“方某、涂某交流沟通,与购毒人员事前联系都惯用语音,毒品交易信息可能包含其中。这部分资料无法提取,极有可能遗漏关键证据。”为此,陈冬决定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将方某等人的手机送至武汉市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恢复。技术人员通过连续攻关,成功恢复了5部涉案手机中大量的语音聊天内容、地址定位、转账记录、推送名片等重要电子数据。

面对体量庞大的数据,陈冬耐心细致地逐一查阅、识别并摘录关键信息,花费大半个月时间,从海量信息中甄别出关键证据,再按照所涉人物、反映事实分门别类地进行归纳,最终整理成20余页电子证据摘录。

“这部分客观证据的出现,不仅证实了2018年10月11日当天,除了被警方现场查获的那一笔交易外,方某还于同日两次指使涂某、王某贩卖毒品给周某,涉及毒资790元,更清晰地展现出该贩毒团伙内部分工、各人作用及地位。”陈冬解释道,大量证据证明,方某对该贩毒团伙的运营、毒品定价、客户来源等具有决定权。涂某受方某指使在银松路窝点贩卖毒品,而当涂某不在窝点时,由章某负责管理并帮助贩毒。

拒不认罪的主犯被当庭指认

掌握了新的电子证据后,陈冬整理出矛盾点,决定继续以犯罪嫌疑人涂某为突破口。

在审查起诉初期提审涂某时,陈冬发现其反侦查意识较强,出于“江湖义气”将同案人员的罪行一人独揽。对此,陈冬一面通过展示在案部分书证与其对质,一面根据其关心的量刑问题,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逐步攻破其心理防线。

通过陈冬的引导,涂某意识到方某从借用其身份信息租房开始,到从不露面交易,最后案发后推卸罪责,其意图皆有迹可循。经过多番劝说,2019年12月,涂某终于向检察官交代了团伙分工、毒品来源、窝点管理以及运营方式等重要问题。据涂某供述,银松路窝点是方某挑选并支付房租,之后转手交给他负责的;其微信通讯录中凡带客户标注的联系人,皆是方某推送的购毒者;涉案房间内的毒品属于方某,她提前一两天将毒品放在桌上,或藏匿在房间里,通过电话临时告知藏匿点,所售毒资也全部转账给方某。这些证据叠加,形成了指控方某多次贩卖毒品及主犯地位的完整证据链。

在此基础上,陈冬系统梳理全案证据,全面查清犯罪事实,最终认定方某、涂某、章某系贩卖毒品共同犯罪,其中方某、涂某贩卖毒品16笔,共计94.92克;章某参与贩卖毒品13笔,共计11.94克。

2019年12月,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将方某、涂某、章某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前,陈冬会同主审法官再次就相关事实与拒不认罪的章某交流,成功促使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并当庭指认了方某的主犯地位与犯罪事实。

当法院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下达时,拒不认罪的方某不得不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