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结婚后,你可以肆无忌惮,有这种想法的人坐牢的风险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52: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武力、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行为。也就是说,任何违背妇女意愿的强迫性交,在女性的非自愿情况下,本质上都构成强奸。

婚内强奸:结婚后,你可以肆无忌惮,有这种想法的人坐牢的风险很

查一下百科全书,你会找到这样的解释——

强奸,又称性暴力、性侵犯或强迫性交,是一种违反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发生性交的非法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强奸是一种犯罪行为。例如,当被害人因酒精、毒品或宗教影响而无法拒绝性交时,与被害人发生性交也被视为强奸。

基本上是一样的事情。

那么问题来了:非法侵犯女性的性权利是犯罪行为。夫妻关系期间可以实施强奸吗?

这个问题在社会上还颇有争议——

有人认为,既然两人的婚姻是合法的,那么就不存在非法性侵的情况。有了结婚证还有什么意义?

还有人认为,《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双方仍然是独立的个体,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做任何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其中当然包括性交。

事实上,法院在实践中已经对此事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任何人不得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采用胁迫、暴力等手段强行发生性行为。

让我们看一个案例,我们就会了解基础知识。类似的案例不多,确实不容易查找。但经过多次询问,我们还是找到了一些。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立场基本是这样的——

本院认为,婚姻只是性交合法的前提条件,同意性交才是性交合法的真正基础。只有夫妻双方同意发生性行为,性行为才合法。

被告人洪某村与被害人虽是夫妻,但因矛盾双方均提出离婚。尤其是被害人多次遭受被告家庭暴力后,离开被告,长期与被告分居,并多次提出离婚。关系破裂了。

被告以同意离婚为由引诱被害人见面后,强行将被害人带到住所,用胶带将其捆绑,并强迫其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完全违背被害人意愿,构成强奸罪。他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惩治。

……

被告人洪某有前科,可以酌情判处从重刑罚。如果他在受审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能会从轻处罚。 ……判决书如下:被告人洪德存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如果你知道自己的错误并能改正它们,那就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康复期间,经过狱警的细心指导,洪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开始认真端正思想,最终获得减刑。

能够提前出狱,是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交代。

也希望他能够尽快融入社会,给自己和家人一个更好的交代。

构成婚内强奸罪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根据案件情况,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基本构成婚内强奸罪:

1.已登记结婚,但双方尚未同居;

2、夫妻关系彻底破裂,长期分居;

3、双方感情不和,已提出离婚的;

4、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妻子的;

5、长期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妻子,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的。

当然,也有人会担心这个问题:

如果妻子在心情不好时被丈夫强迫发生性行为,但事后丈夫没有完全责怪妻子,又发生性行为,这种情况是否也构成强奸罪呢?

如果这构成犯罪,很多人都会生活在恐惧之中。

所以呢?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通常不被视为强奸。

不然世界岂不乱了?

《刑法》第 20 条,第 1 段。 3、规定如下:

“对发生的殴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造成受害人不法侵害,采取防卫行为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追究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实施强奸的人很可能会因“自卫”而被直接杀害,而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如果遭遇性侵犯,也可以拿起法律规定的权利,直接“为自己辩护”。

我希望:任何生灵都不会遇到如此可怕的事情!

最后,帮我一个忙——如果您觉得文章有用,请点赞并转发,谢谢!

作者:九章刑事辩护创始人邹玉杰律师;金亚泰,优秀辩护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目标:用二十年的暴力手段拯救 100 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