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区双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50:0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中国山东网11月24日讯 2020年10月,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淄博市唯一入选的调委会。

淄博淄川区双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人,其中“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名、“淄川区十佳人民调解员”2名。多年来,双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浓浓的群众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民呼我应”原则,以解决矛盾纠纷为根本,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切身处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坚持“枫桥经验” 落实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

双杨镇企业众多,人流量较大,矛盾纠纷案件涉及原因较为复杂。双杨镇调委会始终奉行“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严格落实“镇—村居—网格”三级调解机制,在镇级层面,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依托综治中心、司法所建立镇调解中心,配备9名专兼职调解员,负责指导辖区内调解工作,协调处理纠纷;在村居层面,按照“五有”标准在全镇22个村居建立了调解组织,从有热心、威信高、群众基础好的人员中选拔调解员;同时,对人数较多、情况复杂的村(社区),依托基础网格设立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作用更加明显。

今年新冠疫情期间,调委会积极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成功为20余名来自四川大凉山的彝族打工者解决了一起工程欠款纠纷,涉及金额7万余元。

  强化工作基础 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原则

双杨镇调委会按照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行“三三制”调解工作法,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努力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手段。

结合双杨镇实际,在调解案件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解决的新路子,实现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合理疏导和及时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调解 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双杨镇调委会在调解工作中始终注重依法调解的优势作用,尤其是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由镇调委会召集派出所民警、法官、法律顾问、村居干部等多方参与,做到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大幅提升了调解案件的成功率和履行率。近3年来,双杨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件,参与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0余件,主要涉及工伤、拖欠工资、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调解成功率、协议履约率达98%以上。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注重宣传学习 夯实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根基

为了打好矛盾化解的基础,双杨镇调委会重点开展了两项工作。

抓好村民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标语、微信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定期地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宣讲等活动,为基层群众讲解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月月有内容,时时有教育”,有效地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不仅在源头上预防了矛盾,在纠纷发生后也更加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抓好调解员培训工作,通过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班,集中学习调解理论和技巧,交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调解员更新知识、掌握技巧,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树立典型榜样 增强人民调解员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杨镇调委会现有1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淄川区“十佳人民调解员”。在他们的带动下,调解员们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积极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掌握新知识,练就新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铸就了一支团结、高效、专业的调解队伍。

2019年6月一天,家住双杨镇的李某来到调委会要求调解家庭纠纷,说如果调解不成,就要轻生,调解员热情接待了她。原来,李某的丈夫多年前因病去世,自己抚养一双儿女,现大女儿已经出嫁,自己与小儿子一起生活。2019年3月,李某再婚后,其公婆向李某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要求,李某以不具有赡养义务为由拒绝,进而引发了矛盾冲突,派出所与村委多次调解也未果,李某便向双杨镇调委会寻求帮助。镇调解员经过与李某以及其公婆的多次交谈了解到,此案件的主要矛盾点在于李某丈夫虽去世多年,但其现在居住房屋为其公婆出资所建,其公婆提出如果李某拒绝支付赡养费用,就要将房屋收回。经过10多天的调解,双方仍不肯让步。调解员面对僵局,另辟蹊径,请来李某的大女儿做“外援”,从法律、亲情、伦理等方面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协议,李某及其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用,公婆自愿放弃李某居住房屋的继承权,两个家庭的生活又重归平静。

群众之事无小事,百姓满意家国兴。今后,双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发挥职能,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上报、调处化解、包案处置、联合稳控等四项工作机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