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限价房政策有变!2个案例再发警示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43:3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西安对于限价房的政策有调整,所购买的限价房网签备案满5年,可购买其他住房。

2021年12月3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限价房上市交易的规定进行调整:

1、限价商品房自购买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它住房。

2、网签备案满5年,可购买其它住房。

3、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证上市交易的,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

4、网签备案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按照原购买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继续作为限价商品房使用。

这个规定比之前的新增两点

一是限价房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购买其它商品住房。这个让已经购买限价房的人士,在满5年后,有了购买新的商品住房的机会。

同时,在理论上将为商品住房市场新增一定的购买力。虽然,这个力量对于市场来说,可能是微乎其微。

二是网签备案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转让的,按照原购买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这为房子估计做出更细的明确。

原先是按照“购买价”执行,这次考虑了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即不按照“购买价”来执行,更为灵活了。

在12月7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还通报2起代办保障房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为相关人士再次提出警示:

一个是张某亮,谎称可以帮他人办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等4人共计113.85万元。

近日,法院判决张某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责令张某亮退赔被害人刘某某等4人共计113.85万元。

二个是张某诈骗案,其以中介公司形式,非法开展公租房代办业务,向20名被害人谎称可以代为申请办理公租房,收取代理费481000元。

近日,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张某将涉案款项457000元退赔被害人。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多次郑重提醒:

1、各类保障房的申请、审核、配租有着严格的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切勿相信花钱“找关系”等就能办理保障房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2、申请保障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无中介、不收费、无代办。该中心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个人收费代办保障房。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保障房的机构或个人交纳了钱财,请尽快到公安机关举证、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