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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养老金信息,2021年最全最新!退休人最好要有个底
社保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是有很多人总存着一些误解,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社保的常见问题,希望能解决你的疑问!
1、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
答:不正确
并非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退休,而是要满足退休年龄。以男性职工为例,一般而言,不到60岁,即使已经缴了20年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2、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纳?
答:不正确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
《社会保险法》规定,若按月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员工必须得等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申领养老金待遇。
3、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
答:不准确
一般要缴满15年,退休时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所以,想退休时就能拿养老金,务必在自己退休前十五年就开始缴费。
4、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有三种办法
(1)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延长缴费未满15年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5、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答:2009年底,国家制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政策及经办操作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不过具体的办理程序,还请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的时候,基金会跟着人走么?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7、异地转移接续后,到了退休年龄,去哪里领取养老金待遇呢?
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8、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的政策是什么样的?
答: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9、医保断缴会清零吗?
答: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广州市医药的缴费历史是累计计算的,参保人员停止缴费并不会导致缴费历史清零,但是断缴影响会有很多,如:
停止缴费次月,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外地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入学、购房买车等都与医保缴费年限息息相关
长远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缴满最低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10、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怎么办?
答: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选定点,从公布名单中选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si.12333.gov.cn)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保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11、少报社保缴费工资有啥影响?
答:(1)单位少报缴费工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我们医保账户中的“救命钱”。
缴费工资报少了,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也就相应减少了。
因为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缴费工资的3%左右,如果单位少报1000元工资,那么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就会减少30元,一年算下来就少了360元。
如果看病买药时医保账户中的钱不够了,还得参保人自己承担。
(2)单位少报缴费工资,还会影响到职工退休后的“养命钱”。
平时看大爷大妈银行排队领养老金,不少人心里肯定盘算自己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而养老金的多少,和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也有直接的关系。
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依据参保人员在职期间的缴费工资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
职工缴费工资越高,基础养老金也会越高,同时个人累计账户金额也会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越高,反之则越低。
(3)受少报缴费工资影响的,还有职工工伤待遇。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他的工伤残津贴、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待遇的发放,都参照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计算。
以发生四级伤残为例,如果单位少报1000元,职工将少拿伤残补助金21000元,同时每月还将少拿750元伤残津贴。单位省了小钱,却会给职工带来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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