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特定关系人指谁?劳动争议上诉状怎么写?
特定关系人指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这是首次将过去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扩展为“特定关系人”。以往司法机关查处贪官受贿案,在其情妇受贿与贪官犯罪关联上查证较难。“两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方向,即贪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助情妇收钱视同贪官自己受贿。法律对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作出规定,意味着中国加大了对贪官的惩罚力度。
为防止范围的扩大或者太过保守而侵害公民权利或者不利于保护国家利益,界定“共同利益关系人”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界定:
(一)存在利益共同体
“利益”一词,在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好处”,共同利益关系也就是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相互都能从中得到“好处”。共同的利益将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在一起,与此同时共同体由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故其的每一部分都相互依存、相互分担。对外界来说,他们就属于“利益共同体”。
(二)“利益”主要是指经济利益关系
受贿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因此,具有特定关系或者交易关系的合伙人、共同投资人等均可认定为具有共同利益关系,而纯粹的同学、同事、战友、同乡、朋友关系则应当排除在外。
(三)不限于共同财产关系
从惩罚犯罪角度来讲,“利益关系”不应局限于民法上的共同财产关系,因为民法上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关系的人条件极其严格,同时对“利益关系”的认定也不应局限于对受贿款物的共同占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1、七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意味着刑事诉讼法上的近亲属指的是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包括同胞兄弟姐妹。但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其他亲属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共同受贿的情形,甚至是“远亲”通过经常的相互往来,完全有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形成“利益共同体”。
通过同学关系形成一种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并以此为基础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之便,实行权钱交易。并且,通过老同学关系形成的共同利益关系一般具有长期性。这在司法实践中是很常见的一种特定关系人。
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某些领导的专职司机,长期为领导开车,成为所谓的“亲信”。他们在获得领导的信任之后,完全与这类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共同的利益关系。因为长期与领导接触,或多或少地会接触到这些受贿人员的相关情况,而领导可能也会“笼络”、“奖赏”司机。因此,他们也可以说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共同的利益关系。
国家工作人员基于“校友”、“师生”关系的考虑,以让其“校友”或“老师”到相应部门“挂职”为名,实际领取高额回报,而该报酬明显与其实际劳动不相称。应当指出的是,这种校友关系、师生关系主要是基于情感网络联系起来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其校友或老师之间可能根本不存在任何物质利益上的关联。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关注法务吧:www.fawu8.com(免费在线律师咨询,点击复制微信号后,24小时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有不时之需时候(找律师、咨询法律),心里更有底气!法律咨询免费平台
标签: 特定关系人 存在利益共同体 谋取利益
(责任编辑:newscj)-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警惕假律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