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出租车经营许可证可网上申请,审批期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41:1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有关交通运输方面改革的具体方案,并明确要求,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好消息!出租车经营许可证可网上申请,审批期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

证照分离改革

按照要求,自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为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其中方案有4项内容,涉及道路客运、出租车经营,明确提出要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对申请人提交《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和专业证书、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委托书、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申请材料,并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依托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网上许可审批服务平台,鼓励申请人通过网上平台申请许可证,网上申请与线下申请具有同等效力。

2.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3.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等手段,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1.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2.依托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网上许可审批服务平台,鼓励申请人通过网上平台申请许可证,网上申请与线下申请具有同等效力。

3.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等手段,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