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33:0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引言】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是一个涉及到家庭和子女的重大法律问题,也是许多离婚案件中的焦点争议。在我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也有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案例描述】

  小张和小王是一对夫妻,他们结婚十年,育有一子一女。小张是一名公务员,工作稳定,收入不错。小王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经常出差,收入不稳定,他们的儿子小明今年九岁,女儿小红今年七岁。

  小张和小王的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架,甚至动手打架。他们觉得无法再继续相处下去,决定离婚。但是,他们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小张认为,他是孩子的生物父亲,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他有能力也有责任抚养孩子。

  他要求判决两个孩子都归他抚养,小王认为,她是孩子的生物母亲,也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她对孩子的感情更深,也更了解孩子的需要。

  她要求判决两个孩子都归她抚养。两人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愿意分别抚养一个孩子,他们最终将这个问题诉诸法院。

  【法院判决】

  准予原告(即小张)与被告(即小王)离婚。判决两个未成年子女由原告(即小张)抚养。

  被告(即小王)每月向原告(即小张)支付每个未成年子女五百元的抚养费,直至未成年子女成年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小王享有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并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焦点争议】

  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归属于谁?

  我们需要参考《民法典》第三十七章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法律文件。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原则:

  子女抚养权应当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合理的意见。子女抚养权应当考虑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工作状况、生活状况、教育状况、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的感情状况等因素。

  子女抚养权应当尽量保持未成年人的原有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利影响。子女抚养权应当尽量维持未成年人的亲属关系,保障未成年人与双方父母和其他亲属的正常交往。

  两个未成年子女都是小学生,他们的意见还不够成熟,不能作为判定抚养权的唯一依据。但是,法院应当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尊重他们的意愿。

  小张是一名公务员,工作稳定,收入不错。他有能力提供两个未成年子女良好的物质条件和教育条件。小王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经常出差,收入不稳定。她没有能力提供两个未成年子女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原告(即小张)与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感情也不差,他经常陪伴他们玩耍、学习、交流。被告(即小王)虽然也爱两个未成年子女,但是由于工作原因,她很少有时间陪伴他们,也不太了解他们的喜好、需求、困难等。

  原告(即小张)与两个未成年子女住在原来的家庭住所,这是两个未成年子女熟悉和习惯的生活环境。被告(即小王)则住在一个租来的公寓,这是一个陌生和不适应的生活环境。

  原告(即小张)与两个未成年子女所在的地区,有他们的祖父母、叔叔、阿姨等亲属,这些亲属都可以给予他们关爱和帮助。被告(即小王)则没有任何亲属在她所在的地区,她只能靠自己照顾两个未成年子女。

  综合以上各方面的情况,法院认为原告(即小张)更有利于两个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因此判决两个未成年子女由原告(即小张)抚养。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被告(即小王)作为母亲对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感情和权利,并判决被告(即小王)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

  【结语】

  原告和被告都想要获得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但是法院并不是根据他们的意愿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而是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