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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禾讲法|抚养权归属常见的八种情形!超详细!
小禾在接待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时,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律师,孩子能归我吗?”可见,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最关心的往往是孩子归谁的问题。
今天,小禾就和大家一起学习,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
一、抚养权归属的影响因素
法院在判决父母离婚后,子女究竟和谁一起生活时,一般是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的。那么,哪些因素会影响着法官的判断呢?
1.孩子的年龄
抚养权归哪一方,要看由哪一方来抚养孩子对孩子来说更为适宜。而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对成长的需求肯定是不同的。因此,法院会将孩子所处的年龄阶段更需要哪一方的直接陪伴,作为判断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
2. 父母能提供的教育条件
教育条件主要看是否能够为子女提供稳定的住房、较好的教育环境以及良好的物质基础。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因素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考虑经济因素的出发点是子女权益保护,所以会在权衡经济因素和其他因素之后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进行综合判断。
3. 稳定的成长环境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尽量保持子女原有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充分考虑哪一方能够为子女提供充满关爱与陪伴的良好成长环境。例如,一方长期出差,子女长期由另一方照顾,则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归属于长期照顾子女的一方。这能够避免过度看重经济因素而对孩子的身心成长产生不利影响,也能最大程度减少父母离异给孩子带来的冲击。
二、抚养权归属的具体判断
1、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判决跟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时,法院也可以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随父亲生活。
法条链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法条链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已满八周岁但未成年的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和谁生活,法院还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未来成长环境作综合判断。
4、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现实中,父母工作忙,孩子长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上述情况,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能力且有意愿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法院通常也将此作为优势条件予以考虑。
法条链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服刑的孩子
如果父母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则法院通常会认为服刑一方没有抚养条件,而判决抚养权归另一方。但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由服刑一方抚养。
6、收养的孩子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配偶未表示反对,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判断抚养权归属时所考虑的因素与亲生子女一致。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配偶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7、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如果两个孩子都已满两周岁,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此外如果两个孩子系双胞胎,法院会综合考虑进行判决,也可能将两个孩子均判由一方直接抚养。
8、轮流抚养
除了抚养权归属于一方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抚养权变更
如果离婚时抚养关系已经确定,在一段时间以后,出现了与当时不同的情况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条链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小禾有话说:
法院判决判的只是抚养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关注万和家事,小禾将会继续给大家带来更新鲜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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