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利用“假结婚”取得北京户口 效力如何认定?
为取得北京户口,赵某向中介支付24万元,在中介安排下与一持有北京农业户口女子结婚。但未成想,因不符合户籍管理政策,赵某取得北京户口的愿望落空。赵某已经付出的24万元能否要回呢?
案情简介
赵某为给自己和子女办理户口进京事宜,于2019年8月与钱某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约定:赵某委托钱某办理自己及子女户口进京事宜,钱某承诺在三年内为其办理北京户口,赵某支付48万元作为酬劳;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不可抗拒因素,钱某不承担责任,不退还先前所付款项。
协议签订后,赵某向钱某支付了包括定金在内的款项共24万元,并在钱某的安排下,与持有北京农业户口女子孙某登记结婚。
后受户籍管理政策影响,赵某及其子女户口进京事宜未能办理成功。赵某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钱某退还已支付款项。
诉讼中,赵某与钱某均认可利用结婚登记方式办理户口进京事宜。钱某辩称,在接受赵某委托后,为寻找到孙某与赵某结婚,已将17.5万元支付给介绍人,自己仅收取6.5万元,现无法办理户口进京,仅同意退还6.5 万元。赵某认可不能办理户口进京的原因,但坚持要求钱某退还24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赵某与钱某形成事实上的委托合同关系,双方均认可委托事项实际系钱某协助赵某利用结婚登记的方式办理户口进京事宜,该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赵某在与钱某建立委托合同关系之后向钱某支付了24万元,钱某应将24万元返还给赵某。
法官说法
以利用“假结婚”形式取得北京户口为委托事项的委托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赵某与钱某签订的委托合同,委托事项实质是钱某协助赵某利用“假结婚”的形式为赵某及其子女取得北京户口,该行为既扰乱了北京市户籍管理的公共秩序,也背离了社会善良风俗,故赵某与钱某之间的委托合同属于典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依法应当被认定无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赵某已经支付的24万元应当如何处理?全部由钱某返还还是由所有获利者分别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而赵某已经支付给钱某的24万元,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钱某应当返还。钱某虽辩称其为完成赵某的委托事项,将已收取24万元中的17.5万元转给他人,并主张自己只退还剩余的6.5万元。但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本案委托合同的双方为赵某与钱某,赵某按照合同约定将24万元支付给钱某,钱某对款项的后续处理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并不妨碍其对24万元负有全部返还的义务。
赵某虽然愿望落空,但好歹保住了24万;钱某即便在自己有支出的情况下依然要全额退款,如何看待钱某“吃亏”?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本案而言,双方在明知委托事项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签订委托合同,属于双方对于合同被认定无效均有过错的情形。钱某为了赚取酬劳,向他人提供利用结婚登记达到户籍进京目的的“中介”服务,其过错程度更大,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过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的角度,亦可理解为钱某的损失系其不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赵某的损失系其无法要求钱某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法官建议
为购买住房、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很多在北京工作的劳动者希望取得北京户口,但应采取合法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建立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公民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尊重公序良俗,遵守法律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延伸知识
赵某与孙某仅在结婚登记当日见过一面,登记结婚后并未共同居住、生活,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二人属于“假结婚”。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赵某与孙某已经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完成结婚登记,二人之间亦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赵某与孙某就已经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上不存在“假结婚”之说,在本案中双方要解除婚姻关系,也只能通过离婚程序来实现。假如赵某在办理北京户口失败后,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孙某此时提出异议,赵某还可能陷入双重诉讼中,对于赵某来说,未免有些得不偿失。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