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张某某诉余某某等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案
张某某诉余某某等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案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山法民初字第00846号
原告张某某。
委托代理人田某某(系特别授权),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余某某。
委托代理人腾某某(系特别授权),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曹某某,巫山县某某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魏某某。
第三人颜某某。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余某某、魏某某,第三人颜某某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4月16日受理。经被告余某某申请,本院依法追加魏某某作为本案被告,颜某某作为本案第三人共同参与诉讼。本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徐家雪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12年6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田某某,被告余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腾某某、曹某某,被告魏某某,第三人颜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某某诉称,2008年以前,原告与被告余某某、魏某某分别在巫山县某某镇某某村开设了无证小煤矿,在2008年按照政策要求,三人协商以各自所开设的煤矿作为出资,进行合作经营,字号为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内部仍然各自独立经营。2008年7月,经巫山县工商部门就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的字号进行了名称预核登记,负责人为原告张某某。因煤矿办证手续复杂,一直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证照。原、被告仍以小煤矿的形式在各自经营。2009年进行煤炭资源整合时,原、被告三人所开设的煤矿都被整合到巫山县某某煤矿。2011年11月,巫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第三人颜某某于2007年6月至10月在被告余某某所经营的小煤矿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并判决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赔偿颜某某一次性工伤赔偿金309630元。判决生效后,巫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时,以原告张某某是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预核的煤矿负责人为由,将原告张某某的账户上的资金扣划了314174元。
法院的判决书认定颜某某的职业病系其在被告余某某个人开设小煤矿工作期间所患,虽然原、被告在2008年7月有将小煤矿合作在一起办证的意向,但仅仅进行了煤矿名称预核登记就结束了。原、被告开设的煤矿事实上都是非法小煤矿。依据法院所判决确认的事实,颜某某所患职业病完全是在2008年7月,原、被告准备合作进行煤矿名称预核登记之前,余某某个人经营小煤矿期间,其责任应该完全由余某某个人承担,与原告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法院以原告是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预核登记的负责人为由对原告进行了执行。故原告为维护其自身权利,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余某某赔偿原告代为赔偿颜某某职业病补偿费所造成的损失314174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12年3月1日起按照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由被告余某某支付律师费10000元。
被告余某某辩称,一、原告诉称内容基本属实,但追偿权的行使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的理由不能成立。二、本案的第三人在余某某的煤矿务工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不可能患职业病,事实上第三人颜某某的触尘年龄达20年以上,本案还有其它的煤矿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三、本案从第三人起诉到法院执行,中间长达四年的时间,原告也一直没有到庭应诉,致使被告无法行使抗辩权,现在原告账户上的款项被划拨,自己也有责任。四、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没有确认第三人的职业病是在余某某的小煤矿工作期间所患,根据重庆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第三人所患职业病是在某某煤矿,并没有确定是在哪个矿井。
被告魏某某辩称,一、某某煤矿是2004年开始建立,当年取得1个采矿许可证和3个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的负责人分别是张某某、余某某和魏某某,因此原、被告三人都是独立核算。当年颜某某起诉张某某,是因为采矿许可证上写的负责人是张某某,实际上三个矿井是独立核算的,与张某某无关,因此不应扣划张某某账户上的钱。二、2007年颜某某在余某某的一井二号井采煤,余某某为颜某某办理了工伤保险,按规定,每个职工患了职业病后应该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但是余某某在颜某某采煤期间,把颜某某的工伤保险取消了,导致颜某某的工伤费用不能在社保得到赔偿,就这种行为应由余某某承担颜某某的工伤赔偿责任。
第三人颜某某述称,其在2004年5、6月份开始到魏某某负责的矿井去上班,一直干到2006年底,2007年6份开始到余某某负责的矿井去上班,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一直工作到2007年10月底,余某某突然以颜某某患有矽肺病为由予以辞退,同年11月份,颜某某到卫生防疫站去做体检,得知已患了二期尘肺病。因为余某某雇佣和开除颜某某的时候,均没有对颜某某进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所以颜某某坚持要求余某某进行赔偿。
经审理查明,原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于2004年初始设立,由一井和二井组成,一井包括一号平硐和二号平硐,原告张某某系一号平硐投资人,被告余某某系二号平硐投资人,被告魏某某系二井投资人。2008年原、被告分别以投资的矿井出资合伙设立了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并于2008年7月31日在重庆市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批准预先核准注册资本108万元人民币,主体类型为个体,名称为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经营者为张某某,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至2008年12月30日。原、被告合伙时约定,对外以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整体负责,但对内三个矿井仍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原、被告未在保留期内向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完成登记,故“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未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2009年,原、被告三人投资经营的矿井均被整合到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颜某某系一名矿井工人,职业接触史总接尘工龄约22年。2004年5、6月份开始到被告魏某某投资的二号井从事采煤工作直到2006年年底。2007年6月份,被告余某某在未对颜某某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的前提下雇佣颜某某在其投资经营的一井二号平硐从事采煤工作,2007年10月底,被告余某某以第三人颜某某患职业病为由将其解雇。2007年11月起,第三人颜某某在家休息。2010年5月11日,本院(2009)山法民初字第1329号民事判决,判决颜某某与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业主张某某)在2007年6月至同年10月期间存在非法用工关系。2010年6月25日,经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第三人颜某某患有煤工尘肺贰期。2011年2月22日,巫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颜永伦的伤残等级为四级。2011年11月14日,本院(2011)山法民初字第1031号民事判决,判决由巫山县某某镇某某煤矿(业主张某某)支付颜某某一次性赔偿金309630元。判决生效后,本院于2012年3月1日以(2012)山登执字第73号执行裁定,将张某某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山支行福田分理处开设的、账号为某某某某某某某的账户上扣划314174元,用于支付颜某某的工伤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张某某诉余某某等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案》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请关注法务吧!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原告的身份证,被告余某某的身份证,工伤保险的花名册、2012年3月26日巫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本院(2009)山法民初字第1329号民事判决及庭审笔录,本院(2011)山法民初字第1031号民事判决及庭审笔录,本院(2012)山登执字第73号执行裁定,名称预先核对通知书,委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山劳仲案字(2008)第102号仲裁裁决等证据在卷佐证,事实清楚。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某和被告余某某、魏某某以自己投资经营的矿井作为出资,合伙设立一个具有合法采煤经营许可证的煤矿,并进行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合伙经营原巫山县某某煤矿,虽然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合伙的意思表示明确,合伙关系存在。第三人颜某某于2007年6月至10月,在原、被告合伙经营的煤矿从事采煤工作中患上职业病,颜某某患职业病所产生的工伤赔偿费用,系张某某、余某某、魏某某三人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为合伙人之间的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三人合伙期间,巫山县某某煤矿的一井一号平硐、一井二号平硐和二号井仍然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基本原则。因被告余某某雇佣颜某某前未对颜某某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本案亦无法确定颜某某所患职业病的具体时间,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因第三人颜某某最后在被告余某某经营的一井二号平硐从事采煤工作,故余某某应当对第三人颜某某的工伤费用负有赔偿责任。原告张某某作为合伙人之一,对外承担了第三人颜某某的工伤赔偿费用后,有权依据合伙人之间的约定,就已经承担的第三人颜某某的工伤赔偿费用行使追偿权。原告张某某要求被告余某某承担因第三人颜某某工伤所支出的费用314174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余某某辩称,第三人颜某某总的接尘史在20年以上,在其矿井工作四个月,不可能患职业病,还有其他煤矿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以及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明确第三人颜某某是在余某某的矿井工作时患的职业病,其不应承担或不应全部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原告要求被告余某某支付10000元律师费,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余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某因第三人颜某某工伤所支出的费用314174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从2012年3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张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6012元,依法减半收取3006元,由被告余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506号,邮编404020)。同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代理审判员 徐家雪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黄周琼
以上就是关于《张某某诉余某某等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案》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有什么程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