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雇凶刺杀前夫孕妻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1:49:4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案情介绍

女子雇凶刺杀前夫孕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抚养小孩引发的杀害前夫妻子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孔某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潘某、伍某以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零六个月。

案情分析

被告人李某与前夫胡某婚后育有一女(现5岁),2006年9月,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李某抚养教育。随后,王某与胡某结为夫妻并怀孕。2007年7月,李某因女儿得病并得知前夫胡某与王某已结婚并怀孕数月而对其不满,遂生杀害王某之念。7月10日,李某即电话指使孔某将王某杀死,并支付孔某酬金10000元。酬金到手后孔某便邀约潘某和伍某去杀王某,潘某和伍某表示只把王腹中胎儿整脱,7月19日,潘、伍二人按照李某提供的地址找到王某住处后,携带水果刀和一把起子在该村附近一路边守侯,当日上午10时许,当胡某夫妇路过时,二人从后面追上,伍某用起子敲打胡某的头部,潘某用水果刀朝王某的腹部猛刺一刀,随后二人逃离现场。被害人王某被刺后致腹中胎儿死亡,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在审理中,四被告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王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均向被害人王某赔礼道歉并得到其谅解。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王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王某的谅解,认罪态度好,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伍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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