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肇事逃逸 找朋友“顶包”受严惩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1:49:0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案情介绍

无证肇事逃逸 找朋友“顶包”受严惩

2012年3月,被告人李某无证驾驶租来的本田小轿车,沿大香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京沈高速公路18公里+800米处,与由东向西横过公路的行人左某相撞,造成左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为了逃避责任弃车逃离现场,找来有驾驶证的王某顶替自己,于是王某去交警大队“自首”。经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肇事司机非王某而为李某,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情分析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找他人冒充司机,情节严重,但被告人能够当庭自愿认罪,民事赔偿部分已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被害人亲属亦请求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故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下述判决。

判决结果

男子无证驾车发生车祸,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还竟然找朋友顶替,意图瞒天过海,可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惩处。日前,香河县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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