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人质索要高额赎金 三被告人一审获重刑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1:48:5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案情介绍

绑架人质索要高额赎金 三被告人一审获重刑

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绑架人质索要高额赎金案,被告人杨A、陈A、付A均以绑架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零六个月、十二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

案情分析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被告人杨A、陈A共谋绑架后,于次月前往青海省西宁市购买了仿64式手枪2把及子弹10发,回到成都后又在一旧车市场购买了长安面包车1辆,并安装上假牌照。之后,杨A再次前往青海购买手枪1把和子弹9发。同年11月,杨A、陈A通过他人结识了付A,并邀其共同参与绑架。

2006年12月5日7时许,杨A等3人驾车至市郊龙泉驿区一小区附近,杨A见被害人陈某(女,8岁)独自一人外出上学,便决定对其实施绑架,付A即下车捂住陈某的嘴并强行将其抱上车,带至双流县一事先租赁的出租房内囚禁。之后,杨A向陈某的家属索要赎金20万元,并最终与陈某的家属商议以8万元赎金进行交易。12月11日23时许,杨A等3人在几次索要赎金未果的情况下,打电话告知陈某的家属陈某被丢弃在一路边的菜地里。

今年1月28日23时许,杨A等3人又到市郊一网吧外,见被害人王某驾驶一辆三菱跑车离开后,遂跟踪其到一村边,并趁王某停车开后备箱之机,杨A、付A2人上前持枪胁迫其上了由陈A驾驶的长安面包车,将其带至都江堰市一事先租赁的废旧厂房内囚禁。随后,杨A等3人向王某的家属索要赎金200万元,之后与王某的家属商议以60万元赎金交易,同时威胁王某的家属不准报警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交钱赎人。

2月2日凌晨2时许,王某的家属按约定地点等待交赎金取人,陈A驾驶租赁的一奥拓车与杨A一起前去收取赎金时被公安干警抓获,之后付A也被抓获。

案发后,公安干警从杨A、陈A处扣押仿64式手枪2支,从杨A家中搜出仿64式手枪1支。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杨A等3名被告人结伙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为绑架他人购买了枪支等作案工具,并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考虑三人认罪态度较好及相关立功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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