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提起离婚经济补偿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16:49: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离婚经济补偿仅限于在离婚时提出,包括在协议离婚以及离婚诉讼中提出。如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或经判决离婚,一方再行提出经济补偿的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

离婚后还能提起离婚经济补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条文,我们可以看出离婚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

      1、以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为前提。当事人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大量时间、劳动力。

2、离婚时方可主张。“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对离婚经济补偿制度适用时间的限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从事家务劳动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如果当事人没有在离婚诉讼中申请离婚经济补偿金,在离婚后,当事人就失去了经济补偿请求权,不能再向对方申请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

      3、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当事人主动提出。法院不能主动适用离婚经济补偿,必须由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向当事人释明其权利,是否主张权利由当事人决定。

4、不区分夫妻财产制类型,夫妻共同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均可适用。

这是因为离婚经济补偿是法律赋予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家庭劳动一方的权利,其有权利主动选择是否在离婚时一并提出该项主张。客观上来说,离婚经济补偿享有的权利主体明确,离婚时提出该请求亦不存在客观障碍。因此,为了便于双方尽快解决争议,投入新的生活,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法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仅限于离婚当时,离婚后不能再找后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