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怎么办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16:47:5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继承案件中,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等多种继承方式可能会并存出现,此时被继承人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怎么办

如果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应当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法定继承、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上,应以遗赠扶养协议为优先。遗赠虽然不属于继承的方式,但作为解决遗产分配问题的方式与遗嘱具有相似性。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生前与扶养人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遗赠人死亡后享有按照约定取得遗产权利的协议。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上述先后顺序进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但当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分不同情况处理:

(1)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并存的,两种方式所涉遗产没有抵触的,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有抵触的,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相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2)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并存的,同于上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透嘱的处理方式;

(3)遗嘱和遗赠并存的,两种方式均有效,并无哪种方式优先的问题;一旦发生冲突,如对同一财产既有遗嘱也有遗赠,则要从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或遗赠的时间、证据的形式判断其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判断真实意思表示的,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公平性因素,可以认定共有或平均分配所涉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