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诉讼案呈现女性权益受损严重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36:2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随着时代的发展,未婚同居、未婚先孕等试婚行为逐渐为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所接受和崇尚,但其中的危害却少为人所重视,尤其是被女性朋友所忽略。一旦男女双方因各种原因而分手,往往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闹纠纷,甚至对簿公堂,然而未婚同居涉诉案件却无法与正常离婚案件给予女性应有的法律保护,女性往往成为受害方。从法院在审理未婚同居引发的诉讼案件特点中可以看出女性权益受损严重。

未婚同居诉讼案呈现女性权益受损严重

    一是男方诉求彩礼返还胜诉多

    男方以原告身份起诉的多为返还婚约财产纠纷案,该类案件的原告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手续即与女方同居,后又因性格不合等各种原因而未能结婚,男方诉至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求因符合法律规定,故大都均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女方诉求同居析产败诉多

    女方以原告身份起诉的为同居析产纠纷案,该类案件中女方大多为诉求分割男方的工资、做生意所得等个人收入,及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女方提出的析产理由均认为,在双方同居期间,男方在外经商、上班获得经济收入时,女方自己却在打理家务,尤其是在育有小孩时,女方不可能有经济收入,认为男方的收入应为同居时的共同财产,诉求予以分割,但因双方为办理结婚手续,法院对该类析产纠纷所依据只能是按合伙关系来处理,男方的个人收入不能纳入婚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故法院不能支持女方的诉求;同时,对同居期间所购的房产,因房产登记大都等级在男方名下,也大都系男方用个人财产首付并按揭贷款购买,其房产增值部分也归男法所有,故女方的诉求分割房产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女方对抚养权的争夺欲望不强

    男女同居期间如已生育小孩,女方对抚养权的争夺欲望往往不够强烈,或者女方只是以小孩为要挟欲从男方处获得经济或精神补偿,但该补偿却缺少法律支持,并鉴于女方经济能力差,最终女方既有可能未得到额外补偿,又未得到小孩的抚养权。

    四、女方受到伤害却无法得到法律的倾斜保护

    同居期间,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或反复怀孕后,因其未婚同居,法院在处理其同居析产纠纷时,无法同正常的离婚纠纷案一样,在财产分割利益上多向女方倾斜。

    五、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大

    该类未婚同居而引发的涉诉案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一是同居中的女性不但财产损失大,还有身体健康、精神受到损害,导致女性后期不敢、甚至不愿另组新家,为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二是在没有母爱的情况下,不利于非婚生孩子的发育、成长。

    法官提醒:婚姻非儿戏,同居需谨慎,尤其是女性朋友更应须慎重对待,未婚女性朋友在对同居“家庭”付出时,应多留一个心眼,为自己的付出一定要保留好证据,以免对簿公堂时落得人财两空。

   以上就是关于《未婚同居诉讼案呈现女性权益受损严重》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法规内容,请关注法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