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专家建议:明确个人隐私范围减少不确定性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司法权力运行从“暗室”进入“玻璃房”,才能最大限度压缩徇私舞弊的空间。近年来,我国政法机关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此过程中,如何平衡满足公众知情权和保障个人隐私权的关系,成为各政法机关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多位司法实务界人士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改革进程中,不能因为推行司法公开制度,而忽视了对隐私权的保护。建议加快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方面的专项立法进程,明确界定个人隐私范围,以减少司法公开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庭审直播需出台司法解释
大案要案直播是“互联网+”时代庭审公开方式的创新,使庭审突破了物理空间的界限,对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具有重要意义。而直播方式的特殊性,对保护当事人隐私权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3年9月26日,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海淀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案采取不公开审理。回顾当时的处置过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安凤德说:“李某某等强奸案涉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被害人个人隐私和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多项权利和冲突。如何保障这几个权益,对法院来说确实是个挑战。”
安凤德认为,隐私权和知情权都是基本的人格权,两者都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在不同的环境下,必须有所侧重。最终,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被害人个人隐私不被泄露的情况下,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对宣判过程和宣判后召开的新闻通报会、网络访谈进行了全程“组合式”直播,回应社会关切。
我国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有公开审判原则。2010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明确,除了依法不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民事行政案件、其他不宜庭审直播案件,法院都可以进行庭审直播。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员、北京市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建议,三大诉讼法都应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开审判作出具体规定。通过采用排除法,首先确定不能庭审直播案件的范围,进而确定能够庭审直播案件的公开范围。庭审直播前,应当由法官履行庭审直播事先告知程序,保障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
张韬说,对于公开直播的案件,应该做出一些必要的技术处理,在庭审现场和电视网络直播之间留有一定时间差。如果法官或当事人不慎泄露了个人隐私信息,庭审直播的技术人员能够有充足时间对庭审直播画面选择性删除。此外,庭审直播案件和庭审直播方式的匹配标准,需要具体细则予以规定的,要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不同的直播类型,应制定不同的技术预案和处理预案。
裁判文书公开莫忽视细节
甘肃省漳县人民法院上传的汪建民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上传的黄芳与郭英华、庄华根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上传的赵强贩卖运输毒品刑事裁定书……《法制日报》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各地法院的裁判文书当即映入眼帘。
根据最高法的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截至今年9月21日,全国已有3502家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050万份,总访问量达到3.1亿人次。为数众多的裁判文书“晒”上网,如何平衡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关系,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013年11月28日,最高法公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除一些特定案件外,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保留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或者名称,既可以满足公众获取真实信息的需要,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除了强调当事人实名公开,这一司法解释对保护个人隐私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4种情形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同时明确了进行匿名处理的3种情况。司法解释还要求,对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阳光执法应划清隐私边界
把执法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才能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用公开倒逼规范执法,引导警务改革,不断深化“阳光执法”工作体系。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黄征介绍说,2011年年底,湖州市公安局开发了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并从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这个系统向案件当事人公开除涉及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已破刑事案件、行政案件。2013年5月,系统升级版开始运行,将部分未破刑事案件纳入查询平台。从去年6月起,湖州市公安局还实行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开,推进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等场所公开管理,做到责任认定和行政处罚结果全公开。
为保护好当事人个人隐私,湖州市公安局规定,交通事故凡涉及当事人姓名、具体地址、车牌号等隐私的,全部进行技术处理;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只显示违法行为名称、处罚日期、文书编号、处罚决定4项内容。
今年8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中山公园门口的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曝光一批老赖的个人信息,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住址等信息一目了然,吸引不少市民驻足观看。近年来,为督促老赖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全国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曝光老赖信息。除了电子大屏幕公开,还有法院通过微博微信以图文并茂方式曝光老赖,或者把印有被执行人信息的公告贴到他家门口等等。
信息曝光能够逼出潜水的老赖,但同样也引起关于隐私权保护的争议。张韬指出,我国没有个人隐私保护法或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如何界定个人隐私信息和一般信息,仅在学理上有较为明确的说法,现行法律法规条文中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尚无统一意见。
张韬认为,立法方面的不完善导致司法、执法公开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建议加快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方面的专项立法,对个人隐私范围以及与个人一般信息的界限作出明确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专家建议:明确个人隐私范围减少不确定性》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法规内容,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警惕假律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