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28:2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题: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新华社记者施雨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近日印发,对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进行了整体设计。如何把握新时代加强劳动教育的总体思路?劳动教育如何落到实处?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围绕这些问题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问:这份文件出台有哪些背景?新时代加强劳动教育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劳动育人功能亟待加强,劳动教育被淡化、弱化,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与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要求有较大差距。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新时代加强劳动教育必须强调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问:大中小学各学段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各有特点,意见在劳动教育课程、时间上是如何规定的?

  答:落实劳动教育需要依托课程,必须有一定的时间做保证。在课程设置上,意见突出强调“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大中小学设立必修课程和劳动周,同时强调其他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和要求。

  在劳动教育时间上,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利用上课的时间进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除实习、实训外,专门进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大学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二是在课外校外安排。中小学要对学生每天课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大中小学每学年设劳动周(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也是在课外集中安排。安排必要的劳动实践,旨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问:意见为何突出强调开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三类劳动教育?

  答:意见依据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将劳动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相应地将劳动教育分为生产劳动教育和非生产劳动教育。考虑到劳动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意见又将非生产劳动教育分为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前者注重在学生个人生活自理中强化劳动自立意识,体验持家之道,这也是学生健康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后者具有较强的时代特点,注重利用知识、技能、工具、设备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特别是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中强化社会责任,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例如强调高等学校“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三类劳动教育内容不同,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但从总体上看,三者都很重要,不能偏废。

  问:劳动教育重在落实,如何发挥评价、监督的促进作用?

  答:针对各方面积极性不高、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意见侧重从两个方面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激励机制。

  一是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激发学校和学生的积极性。将劳动实践过程和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使劳动教育评价硬起来。意见提出“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强调既要记录结果,也要记录劳动过程中的关键表现,但也不是事事都记。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劳动教育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被督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探索建立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劳动教育过程的反馈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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