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言:“老有所依”老年法配套法规亟待完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10:5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人物简介:阚珂,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73年参加工作,1986年到全国人大机关工作。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新闻局局长。长期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和立法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家。今年两会期间,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组组长。

委员建言:“老有所依”老年法配套法规亟待完善

  一部电视剧《老有所依》,让人们深刻体会到养老问题带来的沉重社会负担。这部电视剧反映的现实情况让许许多多家庭感同身受。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曾参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他在今天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呼吁,尽快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谁能来照顾年迈的老人

  我国养老形势有多峻?

  阚珂介绍,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速发展,老年人口数量将持续攀升,“未富先老”在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基本特征。据统计,2012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在2013年突破2亿,2034年将突破4亿,2054年将突破4.72亿。此外,与许多国家养老社会化进程相比,我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贫困老人比例高等特点。

  “随着老龄化社会深度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面临着去哪里养老、怎么养老的问题。”阚珂担忧地说,传统的养老模式,是依赖家庭、依靠子女养老。随着越来越多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结婚生子,“80后”家庭多是“421”结构:四位长辈、一对小夫妻再加一个孩子。如果将更长一辈的爷爷奶奶包括在内,有些甚至是“8421”家庭。年轻夫妇,在事业发展与照顾老人和孩子之间,难以平衡和兼顾。

  "居家养老的一大难题是家庭的'421'结构,一对独生子女夫妻通常要面对四个老人。再过五年十年,这个矛盾将很突出。"阚珂说。

  在调研中,阚珂还了解到,一些六七十岁的子女,需要照顾他们的九十多岁的老人,而这些六七十岁的子女,本身也已经是老年人,也需要人照顾。此外,一些老年人住在过去建的老式楼房里,由于没有电梯,加之老年人腿脚不便,如何"下楼"也成为一大难题。有的老人只好整天闷在家里,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养老服务需要“雪中送炭”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后的法律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增加规定了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阚珂谈到,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前,国家就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定,这次修订把这些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他指出,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供给不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产品供给不足,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二是资金缺口大,政府投入不足,社会融资困难,民间资本投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三是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人才缺乏,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低、流失大。而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因环境好收费不高深受老人喜爱,因而"满负荷"运转,现有床位不能满足需要;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因为规模小,在土地、房屋、资金等方面均需自身应对,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条件简陋,功能不全,面临着发展举步维艰的局面,但床位空余多。

  阚珂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只在上级来视察的时候才打开,临时找几个老人充当“群众演员”,等考察组的同志一离开,就立马关门。“这是典型的'窗口式'或'盆景式'活动中心。”阚珂点评说。此外,即便常态开放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也多是为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服务的,有相当数量更需要帮助的老年人仍然生活困难重重。阚珂直言,养老服务更需要的是"雪中送炭"。

  “养老服务与需求明显不协调。”阚珂表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覆盖面窄,内容单一;社区服务项目、服务设施提供受限,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养老机构不但数量偏少、规模较小,且经营理念保守,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人员不仅专业化程度不高,社会地位和待遇低,而且从业人员数量不足,队伍稳定性差,缺口大。

  他具体谈到,目前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滞后。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管理和办事的机构力量不足,为老龄人群开展各项老龄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和信息等工作开展不足。对老年人群有效的评估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规划不够具体。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的民营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功能弱、布局散、设施破、环境差等问题,硬件建设落后,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服务人员数量少、文化程度低、专业护理水平差、专业高级护士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奇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和职业技能亟待提高。

  “政府财政投入不足。”阚珂坦言,养老服务财政投入与人口老龄化、GDP及财政增长速度相比偏低,对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发展的扶持资金不足,对公共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不大。

  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老龄化社会正在步步紧逼,“未富先老”的中国无可躲避,必将面临诸多挑战,这就需要拿出更多办法,付出更多努力。

  阚珂说,目前一些地方在推行“9073”的养老模式,即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不论哪种方式,都离不开亲情养老。在“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下,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越突出,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就越不能等、不能靠,否则,问题累积起来,解决的成本更高、难度更大。

  他谈到,居家养老即老人在家里居住,必须有完善的社区服务的支持,包括送餐服务、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藉、老年维权、文化健身、综合性的日间照料等。居家养老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简便灵活等特点,是最优质的养老资源和最可靠的养老方式。在坚持居家养老的同时,应加强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服务于老年人生活起居、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的服务体系,使老年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养老机构都能享受到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考验政府的保障能力。养老问题,是家事也是国事。变老的事实,我们无法扭转;但养老的现况,我们可以改变。”阚珂说。

  他认为,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应加大养老服务公共投入力度,并通过发挥政策的引导、规范和杠杆功能,吸引各方力量参与,形成社会养老服务合力。要增强政府的执行力,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与此同时,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要求,在注重"社会化"的同时,也要把"专业化"提上议事日程。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要大力支持和发展专业性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专业机构为纵向的经线,以街道、社区为横向的纬线,编织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居民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由于从事立法工作,阚珂对养老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尤为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修订,但还需要出台相关配套行政法规和和地方性法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老人的晚年有所依靠。”阚珂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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