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谈四个核心 应勇代表强调增强人们法治信心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7:2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为审判机关应当有怎样的担当?如何做到公正司法?”3月6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在小组审议的间歇采访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代表,面对记者的提问,应勇笑了。原来,3月5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参加他所在的上海代表团审议,上海代表团8位代表踊跃发言,应勇发言的主题便是建设法治国家。

    有这样一组数字:

细谈四个核心 应勇代表强调增强人们法治信心

    ――截至2012年年底,上海法院司法公正指数连续5年位列全国法院第一。

    ――2013年年初,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3)》中,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透明度全国第一。

    有了这两个第一,应勇向总书记谈及十分钟的建设法治国家的发言便有了“底气”。然而,面对记者的“追问”,应勇谦虚地笑了。

   “建设法治国家,我建议当前重点从4个方面切入并推进。要以制度完善为核心,推进执政方式的法治化。要以机会公平为核心,推进经济运行的法治化。要以权利公平为核心,推进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要以司法公正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思维缜密的应勇,法言法语,言必称法。

    习惯于用法治思维思考的应勇,早在2006年就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提出“四个让”: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及时得到纠正。

   “我们努力让人民群众打一个经济、便捷、公正、明白的官司,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增强司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引导人们增强对法治的信心,将法治作为基本生活方式。”应勇说。

    在提出“四个让”之后,上海法院更加注重增强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公开民主,提升司法公信。上海高院制定了《上海法院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通过落实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及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实现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庭审录音录像全程化、公众查阅档案网络化等举措,不断推进司法公开。

   “此外,我们还通过落实人民陪审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参与重大案件执行活动,设立法院开放日,开通在线访谈等,不断拓展司法民主的新领域、新途径,强化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制约,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应勇说。

    而上述提到的两个第一,正是上海法院近年来司法公开透明带来成效的力证。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利益调整期、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挑战。在新时期,怎样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维护公平正义?这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着力发挥法治的基础和主导作用,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社会管理,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应勇说,作为人民法院,应切实遵循审判工作自身规律,充分发挥功能作用,积极推动法治化的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应勇认为,首先,要发挥好司法定分止争的功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矛盾化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主要职责。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的终端,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其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终局性作用。目前,上海市98.5%的一审案件在基层法院审理,全市基层法院经过一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1.8%以上。其次,要发挥司法惩治犯罪的功能,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谐稳定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使命。司法应充分发挥其在惩恶扬善、打击犯罪中的保障作用,为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此外,要发挥好司法规制权力的功能,着力促进社会公正。转变政府职能、协调社会关系是社会管理的关键。司法应充分发挥其在规范权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制约权力、保障权利中的规制作用,不断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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