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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问题和为民司法中贯彻好群众路线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同志在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这是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立场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明确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火热开展,进一步明确教育实践活动利益为谁而谋,真正在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的关键时刻对全院干警来一次思想行动的大整修,合力的再凝聚,为民服务质量的再提升,对实现“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自活动开展以来,盐池法院坚持五个贯穿始终,坚持“带着问题开展活动,以定纷止争、解决问题助推活动,以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在为民服务中,贯彻好群众路线。
一、解决问题是群众的迫切期待和助推活动开展的动力
解决问题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笔者在下基层、案件回访等活动中,发现人民群众提的意见比较杂,涉及反四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各个方面,其中大部分事关群众贴身利益,诸如个别干警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六难”现象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三案”现象,办事办案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缺乏责任心等具体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干警身上,但影响着法院的整体形象、法官的整体荣誉,破坏了法律的权威,同时也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对此,必须运用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剂良药,治好“偷懒”病,治好“懈怠”症。对群众的困难必须毫不犹豫地采取办法,有步骤、有方法地加以解决,只有将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实,我们才能彻底反四风,砺练出良好的工作作风,真正让干警忙起来,达到“醒醒脑”、“出出汗”、“治治病”目的,真正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好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实现“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目标。
解决问题是助推活动有效开展的动力。教育实践活动能否真正取得成效,根本在于能否在活动中真正解决问题,能否在活动中真正将干警身上存在的“四风”问题和涉及群众贴身利益的具体问题解决好。通过各类问题的解决,把好处更多地惠及老百姓,更多地惠及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狠抓学习、倾听民意深入查找问题
能不能发现问题,是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一步。要发现问题,一是靠狠抓学习,二是靠听取意见。
自教育实践活动伊始,盐池法院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探索制定出“六学”方式,使学习教育不虚、不空、不走过场。一是举办“法官夜校”,利用业余时间,对学习次数、学时及学习载体进行全面安排,实现学习办案两不误。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案件排期、开庭、审理、送达都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决不能以学习为由将群众拒之门外。二是领导带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五带头”要求,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边学边查边改、带头联系指导、带头讲党课谈体会。自活动启动以来,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6次,各庭室负责人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带头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在全院大会上进行研讨交流发言。院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点指导,带头讲党课3次,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三是组织帮学。制作了盐池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学习卡,作为党员干部的“随身课堂”,实现灵活帮学;广泛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建立飞信、微信联系群,通过短信平台,将党章党史、十八大报告及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以“每日一学”形式发给全院干警,做到随时、随地、随身学,实现信息共享、意见反馈两结合。四是实践导学。教育实践活动要取得成效,就必须坚持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此,盐池法院深入开展下基层活动,积极践行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活动。各党员凭《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卡》到所在社区报到登记,根据自己的审判执行工作特点,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具体实践紧密结合,为社区群众提供无偿、必要、有效的帮助。五是竞考促学。根据学习安排,盐池法院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竞赛、考评活动。分层次举办教育实践活动趣味竞赛、知识问答、主题演讲比赛和理论征文活动,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举办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和学习笔记展评活动,评选扎实学习、认真思考的先进典型,以评促学;督导组不定期对督导庭室进行督导,以督促深化学习,提升学习质量。六是查改检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坚持学习与征求意见相结合,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下基层实地访谈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把学习与整改相结合,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迅速整理成台账,并实行整改销号制度,以问题整改落实检验学习成效。
发现问题,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不断创新方式让群众说实话、说心里话。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部分群众表示“没意见”,认为“说了也解决不了”,一句话,道出了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纠结。可见,群众并非“没意见”,他们想提意见建议,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看我们的态度,看我们的诚心,看我们能不能真正解决。
针对上述情况,在征求意见、查找问题上,盐池法院摸索出“三谈”方式:一是分层座谈。分别组织召开老党员、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多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服务对象、老同志对法院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迫切期望解决的各类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双向约谈。进一步完善双向约谈制度,完善约谈内容,以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为重点,采取“指定”、“约请”、“下访”、“专访”等方式灵活开展约谈,尤其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形式进行预约,增强约谈互动性、便捷性和实效性;三是实地访谈。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以及巡回审判工作,深入街道、社区、村部及辖区企业中走访调研,收集社情民意。
截至目前,盐池法院通过学习教育、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征求意见和建议119余条,督促整改落实问题7个。
三、以强烈的为民情怀全力解决问题
能不能解决问题,是教育实践活动成败的关键。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是一份责任、一份信任。邓小平曾讲过:“群众的意见,不外是几种情况。有合理的,合理的就接受,就去做,不做不对,不做就是官僚主义。有一部分基本合理,合理的部分就做,办不到的要解释。有一部分是不合理的,要去做工作,进行说服。”为此,盐池法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不同类型的具体解决方案,下大力气一一督促协调解决。
干部是不是作秀,群众一眼便知。可见,干部下基层要拿出真心实意,不仅心要诚,更要方法对头。说到底,就是要学会真正去解决问题。笔者在下基层调研中,一些群众反映,“有时看到干部帮助老百姓劳动,下地干活,其实这些不是我们希望的,我们希望干部能做自己该干的事。”如果每个干部干好分内之事,群众的困难自然就有相应的人去解决,就不需要领导亲自下地搞突击。因此,帮助群众一定要从群众最迫切期望解决的问题出发,避免在不痛不痒处瞎抓,招惹群众反感。
四、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群众反映的涉及司法领域里很多问题的产生,与干警“四风”有深层的渊源,比如群众反映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冷漠、推诿等问题,都与“四风”有关,是干警作风漂浮,没有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遗留的问题,最典型的“六难”、“三案”问题,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要真正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必须先下功夫解决好干警“四风”问题,真正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有效解决好或给群众一个说法,不能把群众的意见不当回事。
为此,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盐池法院就将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摆在首要位置,逐步形成边学边查边改的工作机制,对从各渠道、各领域收集上来的意见建议,由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进行分类梳理,采取销号方式,属于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由各业务部门牵头立即整改,抓紧落实;属于司法作风相关制度方面的建议由办公室以督办单的形式督促各庭室部门进行整改;对于一些重大问题或涉及全局性问题,提交院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对权限不属法院、需要协调上级法院或者县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由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法院、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呈报,通过协调切实解决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向群众解释清楚,为群众解惑释疑。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盐池法院将紧紧围绕“113339”工作思路和“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把利民措施从小事做起,为民情怀从细节树起,依靠群众,全力解决自身“四风”及群众关注的各类问题,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开创盐池法院各项工作发展新局面,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树立维护好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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