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农村环境问题探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1:53:2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农村对中国的经济建设起着巨大的支撑作用。但目前京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农村环境正在逐步被加速破坏。

京津冀农村环境问题探究

    一、京津冀农村的生态环境正在急剧退化

    由于近几年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城市的建设上,导致农村的环境问题特别突出和严重。城市的生活垃圾大多能够通过收集、集中焚烧、填埋等得到无害化处理,而对于京津冀大多数的农村,这只是一种奢望。农村生态环境正在急剧退化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土壤污染严重,农作物受到显著影响

    大面积的耕地不同程度的遭受到了农药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耕地土壤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1)工业和城市排污,(2)农田农药、农膜等化学品的超高量和不合理使用,(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高环境激素含量畜禽粪便和废弃物的不合理使用。土壤污染使农作物也同样的遭受了严重的污染。根据有关调查显示,许多地区的农作物中铅、汞等含量超标率高达55%-60%。

    (二)垃圾围村现象突出

    当前,垃圾包围农村已成为一道。不断成熟的市场经济,正在改变广大农民的传统生活习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塑料袋、农业生产薄膜、快餐盒、废电池等在农村急剧增多,其中许多东西根本无人回收、不可降解,严重污染了环境。虽然村民的这些生活更加现代化了,但是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仍然是十分原始。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到处都成了农民生活垃圾的天然排放场所。经过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这些垃圾不仅仅对土壤、水源造成危害,同时也污染着空气,严重污染着农民的生活环境。

    (三)农村水污染日益严重,对农民身体和农业生产造成极大危害

    目前将近三分之一农民都在饮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其中一些地区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重金属超标、污染等水质问题,长期饮用这样的水,将严重的影响了农民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农村三分之一的人在饮用严重超标的水。长期饮用超标水,轻者造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等问题。水污染不仅仅严重影响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它可以导致农作物减产、含有毒物质、渔业受损等一系列的问题。如:2013年老漳河发生的重大水污染事件,污水所到之处,鱼虾几乎绝迹。又如河北沧县红豆水时间导致养殖业受到重大损失。导致农村水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工业污染。为了实现对城市的环境治理,许多外地工业污染正在源源不断地向农村转移。工业企业排放出的工业废水,都直接流入水域,使河流、湖泊、水库遭受污染。农民再取这样的水来灌溉、饮用。其次,农业废弃物也在对水体造成越来越大的污染。大量的垃圾、秸秆、人畜粪便进入水体,以及水产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导致水质不断恶化。近几年,由于禽畜养殖业从分散的农户养殖转向集约化、工厂化养殖,禽畜粪便污染大幅度增加,成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据调查,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废水超过近20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而养殖一只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5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而大部分农民的畜牧、家禽养殖排放出的粪便、污水都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河内。例如,在老漳河流域,禽畜粪便中总磷、总氮等污染占了全流域污染物总负荷的36%以上。再次,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同样惊人。化学肥料施于土壤中,被作物吸收的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大部分在雨水的作用下或者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者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稻田、池塘。地下水是人们生活饮用水的主要来源,化学肥料将导致水中的硝酸盐、亚硝酸盐过多。硝酸盐可直接引起婴儿缺氧甚至死亡。硝酸盐进入人体后,还会在口腔及肠道中迅速转化成亚硝酸盐,并形成亚硝酸基化合物,引起食道癌、胃癌等消化系统的癌症。人们喝了这样的水,就容易生病。目前有大量的化肥随着农田径流流入了江河湖泊。

    二、农村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

    农村污染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分布面广,治理难度较大,后果也越来越严重。要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首先要找出农村环境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粗放式农业生产是农村环境问题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业生产由过去的传统农业迅速向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也不可避免的使农业生产都存在生产过程污染较重而又治理不善,以及高耗低产等问题。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过去自然和谐型转变成现在的自然危害型。首先,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导致的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由于化肥施用过量、利用率过低,大部分在雨水的作用下或者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者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池塘。使湖泊、池塘、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实际上,京津冀是较大的农药使用地区。农药同样存在过度施用问题,目前农药的过量施用在小麦生产中达40%,在棉花生产中超过了60%。许多被禁止的农药依然在使用,不仅对环境造成损害,而且导致了在食品中的有害残留。农村化肥和农药过量施用导致的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农业生产导致的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等特点。因其污染源广泛分散、没有明确位置,而被称为农业面源污染。其次,由于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12年地膜用量超过8万吨,地膜污染的危害在发达地区已很突出,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展,这类污染在中冀南粮食主产区也已经出现。最后,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已经不容忽视。京津冀所属地级城市周围都有许多的养鸡场和养猪场,每天都要排放大量的粪便和废水,在这些排放物中只有极少数是事先经过处理的,而绝大多数都是直接排入水体。

    (二)环境立法缺位是农村环境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

    我国目前的环境法律体系,是以城市污染和工业防治污染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而农村的面源污染与城市污染、工业污染相比有着极大的差异。如前所述,农村环境污染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二是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三是不易监测性。这与城市和工业的点源污染相比更加难以掌握、监控和防治。而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其次,由于我国许多环保法规出台时间较早,因此内容滞后、惩戒力度小。已经难以满足解决我国目前环境问题的实际需要。这也是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屡治屡发的一个根本原因。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守法成本要远远高于其违法成本。如:我国法律规定,超标排放污水不属于违法行为,环保执法部门只能以排放超标的名义向排污单位加倍征收排污费,“1吨污水当量1角钱”,且收费上限过低。超低的违法成本,使得一些企业有恃无恐,他们宁愿交罚款而不愿选择治理污染。

    (三)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长期以来,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环保部门缺乏最起码的管理经费。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据调查,农村环保部门的相当一部分管理经费,包括工资,要靠征收的排污费来解决。排污费不能用来治理污染,环保政策的实施必然受到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环保部门要依靠排污费维持生存需求,在污染企业面前必然失去管理的权威性。在污染企业成为环境管理部门的收入源,更直截了当地说,在环保部门失去污染企业便维持不下去的情况下,其协助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是很难激发出来的。

    (四)农村人口过多,导致了人口、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矛盾激化

    京津冀农村地区人口的迅速膨胀,加大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压力。特别是在文化、教育十分落后的贫困农村地区,人口、环境、经济的发展已经形成人口膨胀―-生态恶化―-经济贫困―-人口素质低下―-人口再膨胀的怪圈。

    (五)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另外,由于资金、技术有限,人口分散、污染物难以集中等各方面的原因,农村生活废弃物的专门处理机构难以建立,即使建立其容量也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生活的需要。农民生活废弃物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只能堆放在房前屋后、道路两边,对农村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六)对农村环境问题宣传上的不足,导致农民环境意识淡薄

    环保宣传设计是以城市为重点的,而对农民的环保需求,往往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农民对农村污染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农民本身文化水平较低,对环境危害问题认识不够到位,大多数农民都认为只有工厂排放的污染物才叫污染,而化肥、农药、畜禽排放的粪便等都不属于污染。另外,相对于环境问题而言,农民更看重的是经济利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生活水平提高了,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农民环境意识的淡薄,也是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一。

    三、农村环境问题解决的方法

    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

    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必须一改往日的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生态农业是以生态学原理为理论基础,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平衡与发展,将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列为首位,是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是多资源利用的生产体系。首先应充分考虑农村区域特点,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第二,结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水、肥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理)效率。第三,通过在农田与水体之间设置适当宽度的植被缓冲带,在农田景观中适当增加湿地面积,在地形转换地带,建立适当宽度的树篱与溪沟以及实行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在空间上的合理搭配和不同农作物的间作套种、轮作等,也可减轻非点源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此外,从经济手段上采取某些措施,不少发达国家已经或正在考虑对农用化肥、杀虫剂征税,以鼓励纳税人减少那些对环境有损害的工序或活动,还可以引导产业转型。

    (二)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立法。现有的环境立法也难以用来解决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因此,从国家层面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一系列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的有关防治畜禽污染,农村化肥、农药、农膜污染以及“白色污染”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专门性规定。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的预防、治理以及实施污染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等问题,作出全方位的规定。另外,针对我国目前环境立法内容滞后、惩戒力度小等问题。主要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责任主体要进行界定。不仅仅要包括农村乡镇企业,还应当把农民以及地方政府也纳入责任主体的范畴,增强其环境责任意识。其次,修改我国相关立法,加大环境污染惩治力度。特别是针对地方乡镇企业,在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后,地方政府往往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企业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的实施污染。因此,有必要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的惩治力度。改变目前企业守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成本的怪异现象。从根本上抑制乡镇企业的污染问题。

    (三)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投入

    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政府应确保环保部门的行政开支有稳定的来源,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做出排污费不能用做环保部门管理经费的严格规定。否则,农村环保管理工作是不可能做好的。

    (四)控制农村人口数量,提高农村人口质量

    要在农村大力推行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对人口的控制,减少总需求量的增长。从而达到减轻自然生态环境压力的目的。同时,还应当在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在农村切实有效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及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环境意识教育。要使农民认识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现状及其严重的危害,要有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心。树立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在提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提倡生态文明。促使农村人口、环境与经济三方面能够得到全面协调的发展。

    (五)建立垃圾集中处理系统

    对于农村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应当转变过去的“谁污染谁治理”的思想观念,建立起专门的垃圾清运处理系统。在农村推行类似与城镇垃圾清理的制度,即为“谁治理谁收费”。比如,可由地方政府筹建专门的农村垃圾清运集中处理系统,由农民交纳少数的清理费用。

    (六)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环保意识深入民心

    人的生存,一刻也离不开环境。所以,环境保护是公众自身的事业,需要公众广泛的参与,还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靠少数地区、少数部门和少数人是做不好的。因此,必须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唤醒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立足于广大公众的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生态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要在广大农村干部中树立“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科学发展观,将环境保护摆在促进发展的重要位置。使公众成为中国环境保护的主力军,环境保护工作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但是,目前公众的环境保护参与意识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还远不适应,应当积极宣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不断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环境保护工作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作者单位:河北省广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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