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过激也会“很受伤”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1:52: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通过正当途径维权是最好的途径,如果采取各种过激的手段维权,不但难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且容易“引火烧身”,把自己也带进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造成维权不成又扩大损失的后果。

维权过激也会“很受伤”

    日前,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侵宅案件,就为那些想通过这些不正常手段维权的人提了个醒。案情是这样的:何某在李某亲属承包的工地上打工时眼部受伤,住院期间,李某受亲属委托对何某进行了照顾。出院后两个月,何某认为应该对伤情进行复查,遂向李某要求支付复查费用,遭到李某拒绝,一气之下,何某竟自带床具住到李某家中。后经多方劝解,何某才在李某家非法居住近一个月后搬离。此举严重影响了李某及其家人的生活。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本该正常的维护合法权益的事情,却因方法不当锒铛入狱,令人在唏嘘之余不免深思。

    其实,当前社会上此种维权过激的行为比比皆是,诸如跳楼讨薪、越级上访、为讨债对债务人非法拘禁等等不一而足。维权过激行为的发生,从主观方面看,一个主要原因是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总认为走法律途径费时费力,结果还不一定很好,自己很多事情就是运用“土办法”解决了,这些事情也应靠“土办法”解决,其次,不懂法也是造成此类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一些维权者本身就是受害者,认为法律是保护弱者的,运用什么手段法律都会“手下留情”的,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时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从客观方面看,其一表现在相关的法制宣传不到位,很多人通过正当途径了解法律较少,学习类似案例不多,不了解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二表现在当前司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司法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老百姓遇到问题“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迷信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制观念相对淡薄。

    要防止此类过激维权行为的发生,从社会角度讲要发挥综合治理的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普法教育,教育公民要学法,懂法,继而相信法律,依靠法律,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从公民自身角度讲要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人们在生活中不但要学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形成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有规范自己的各种行为的意识,才会在遇到问题时不盲目行动,触犯法律。

    (作者单位: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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