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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平正义理念 服务小康社会建成
报告提出了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也提出了集中精力着重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在目标要求的导向上,要把解决“三不”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着力点。
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包括:富裕江西,即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翻番;和谐江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秀美江西,探索生态与经济融合的发展模式。这一目标的提出为我省各项工作指明了的目标和方向。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它的工作事关国家秩序和社会稳定。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法院工作必须全力支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需要法院提供法律和服务保障。
笔者通过学习十八大报告和江西省十二五规划,分析法院工作在这当中应起的作用,认为法院工作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当前法院工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保障和服务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实施上来,把工作成效体现到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工作实践中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上海调研时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要在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工夫。武装思想,就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指导实践,就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自觉地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来指导人民法院的各项司法实践;推动工作,就是要努力践行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力完成好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实践。结合我省实情,法院在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同时,还应坚持学习“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井冈山精神集中反映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们要结合时代的发展,结合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的变化,结合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实践,让井冈山精神大力发扬起来,使之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放射出新的光芒。
二、保障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司法公正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了司法公正,那么这个社会也就根本没有公正可言了。法院作为重要的司法机关,更应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是中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王胜俊院长曾指出,“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可见,司法为民是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保障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笔者觉得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做:
1、坚持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根本制度性保障是司法独立。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密切相关,司法独立问题不解决,要实现司法公正是相当有限的。如果司法不独立,法院和法官就可能要面临来自外部或内部的压力,审判程序及实体适用法律就有可能不是依审判者的意志而作出,法律可能只成为一种有用的工具而不是居中裁判的法定标准,即使许多情形下法院和法官依程序和实体公正做出判决,但由于社会和人们因法院和法官不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而不信任其裁判的公正性,这样,司法公正的价值及权威就永远无法确立。司法独立是防止司法腐败的有效保障。
2、加强法官素质教育。司法公正的实现有赖于具有优良法律职业素养和品质的法官群体的恪尽职守和不懈的努力追求,加强法官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素质,促进法官司法观念的转变,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法官在司法公正的实现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法官应当加强修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法官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树立为人民司法的服务意识。
3、强化内部监督。从法院自身来讲,当前要把着力点放在强化、完善内部监督上,增强办案人员公正执法的责任意识,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理顺监督关系,坚持对案件监督和对执法人员行为监督相结合,在纠正错案的同时要追究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使监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提高监督水平,改善监督方式,强化运用程序法的监督,及时纠正程序违法现象;对实体方面的监督,要着重解决适用法律错误及明显判决不公问题。要在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及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的同时,大力推进和深化审判公开,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为公正执法打下基础。
三、落实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04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从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从司法规律和特点出发,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中国司法改革走向整体统筹、有序推进的阶段。从2008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改革从民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目前,本轮司法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并体现在修订完善的相关法律中。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国司法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新的问题会出不断地出现,这就要求法院工作不断地与时俱进,落实好司法改革的要求和内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中国从完善司法机构设置和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程序、强化司法民主和法律监督方面进行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落实好司法改革的内容,笔者认为当前法院工作应从以下几点来做:
1、扩大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民主。面对社会矛盾多发、案件数量大、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状况,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同时还应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关资料显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从2006年度的339965件到2011年度增加为1116428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占一审普通程序的比例从2006年度的19.73%增加到2011年度的46.5%。这些数据显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司法民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同时,法院还应对人民陪审员审判业务技能进行培训,以提高其履行陪职责的能力。
2、推行能动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对能动司法的诠释是“服务、主动、保效”,“关注和把握大局,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着眼于化解矛盾,用心研究,多做工作,主动服务,超前预断,权衡利弊,积极配合。”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要求,运用政策考量、利益衡平、柔性司法等司法方式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的服务型司法;分析研判形势,回应社会需求,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型司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未雨绸缪,超前谋划,提前应对,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的高效型司法。法院工作应融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服务大局中去,能动的为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文明建设等提供法律支持,主动地延伸工作职能,贴近民众。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依职权或经当事人申请,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化解纠纷。2011年,全国法院调解民事案件266.5万件,调解撤诉案件174.6万件。同时更应该发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中国在全国村(居)委、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以及矛盾高发行业和领域广泛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人民调解组织81.1万个,调解员433.6万名。2011年调解纠纷893.5万件,调解成功率96.9%。
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也指出了新时期可能会产生的社会矛盾问题,如城市化拆迁导致的信访问题、流动人口增加带来的犯罪问题等等。这就要求法院工作在调解矛盾纠纷,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下更多的功夫。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承载着全国人民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宏伟蓝图,结合江西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国司法改革白皮书》;
2.《江西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3.人民日报,《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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