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最新版本全文目录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1:33:2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物权法最新版本全文目录

物权法最新版本全文目录

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部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定了我国物权制度的基本框架,对于保障个人和企业的物权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物权法最新版本的全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物权,规范物权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章 动产物权

第二节 担保物权

第六章 合同能力和代理

第七章 物权取得

第八章 物权保护

第九章 物权的限制

第三章 不动产物权

第二节 担保物权

第四节 所有权

第五节 用益物权

第六节 担保物权

第七章 物权取得

第八章 物权保护

第九章 物权的限制

第四章 共有和共同持有

第一节 共有

第二节 共同持有

第五章 物权的转让和受让

第一节 物权的转让

第二节 物权的受让

第六章 物权的消灭

第一节 物权的消灭

第二节 物权的终止

第七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一节 物权的保护

第二节 物权的救济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固定在土地上的物体。

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

第四条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第五条 本法所称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 本法所称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七条 本法所称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质押、抵押、留置或者以其他形式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者不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八条 本法所称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物享有共同的所有权。

第九条 本法所称共同持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物享有共同的用益物权或者其他共同的物权。

第十条 本法所称物权的转让,是指权利人依法将物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受让人取得该物权。

第十一条 本法所称物权的受让,是指权利人依法将物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受让人取得该物权。

第十二条 本法所称物权的消灭,是指物权因法定原因而终止的情形。

第十三条 本法所称物权的终止,是指物权因协议、裁判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而终止的情形。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物权的保护,是指法律保护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法所称物权的救济,是指权利人因物权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保护的行为。

以上是物权法最新版本的全文目录,希望能够对大家了解物权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