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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建设报告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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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9日 国办发〔1989〕57号)
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建设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实施《档案法》,进一步重视档案工作,加强领导,把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档案部门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促进档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建设的报告
(1989年11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颁布,1988年1月实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国家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期分批对《档案法》的实施情况和全国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档案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很重视档案工作,全国档案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十年动乱期间,全国档案事业遭到严重破坏,大批档案被损坏,造成了令人痛心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全国档案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和实施,使全国档案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许多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措施,予以加强。为了保存好具有全国意义的重点档案,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一些地方有关部门拨出专款,支持一些省(区、市)新建、改建了一批档案馆库,抢救了一大批国家重点档案。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关和群众团体基本上健全了档案工作。企业事业和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等单位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也迅速开展起来,对一批重点工程和重要科研项目与成果建立了完整的档案资料。如天津的引滦入津工程档案,葛洲坝工程档案,海涂和海岸带资源调查档案,南极科研考察档案等。全国的档案馆已基本形成网络,目前有各级各类档案馆三千三百五十个(其中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二千九百一十二个,大型企业档案馆一百一十八个,大中城市的城市建设档案馆一百三十七个等),馆藏档案、资料达一亿多卷册。档案专业教育工作、档案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工作、档案宣传出版工作、档案国际交往等都相应地得到发展。一个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事业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已初步形成,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发挥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档案工作为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科技、文化、教育等服务,充分显示了其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在平反、纠正冤假错案中,档案部门提供了数以千万计的档案,发挥了档案的凭据作用。在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斗争中,在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件的过程中,各级档案部门提供了大量文件、照片、录音等档案,成为揭露和认定他们反革命罪行的确凿证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为中苏、中蒙、中印等边界谈判提供了大量明清历史档案和地图;为建设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和治理黄河、海河等提供了明清档案中重要的水文资料。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为我外交部提供了有关南沙群岛的档案四十余件,这些档案是我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铁证;十班禅大师圆寂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向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提供了1939年至1949年间有关班禅转世的历史档案复印件共一百二十九件,近七万字。有关部门在清理法规、编写《当代中国》丛书的过程中,更是利用了大量的档案。至于党史、军战史、近代史、现代史、民国史、地方志以及各种专业史志的研究和编纂,更是离不开档案。利用档案发挥的经济效益也是十分显著的。辽宁省对三百四十个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调查,仅《档案法》实施以来利用档案获得经济效益达二亿四千万元。据铁道部对十一个铁路局的十六个铁路分局和三十条铁路线的统计,从1983年至1987年利用地亩档案作为原始凭证,解决铁路与地方之间的土地产权纠纷,仅为铁路建设避免重复征用土地一项,就减少支出费用九亿七千四百万元。据1988年统计,各级各类档案馆接待利用者五百零五万余人次,利用档案、资料达二千三百零七万余卷(件)次。同时,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二百二十三种。大量事实说明,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但是,目前我国档案工作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距离,还不能充分适应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国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社会档案意识比较薄弱。
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还没有充分地认识到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对实施《档案法》还不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地存在,许多地区还没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的通知(中委〔1985〕29号)和《档案法》的规定,将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也没有完全按照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款项,给档案事业拨付必需的经费,致使档案事业的发展缺乏足够的人、财、物等条件的保障。
由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忽视档案工作,或者无机构无人员管理档案工作,或者文件材料不归档,或者归档不完整,或者不重视保存档案,或者不查阅档案,因而给国家各项建设事业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二、档案部门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不足。
当前,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繁重的管理任务,但是,力量很弱,难以行使其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监督指导的职能。各级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档案,需要整理、编目、开放、利用、研究,但从事管理、研究、编纂档案的人员不足,特别是缺乏一批骨干力量,素质又亟待进一步提高。仅对十个省(区,市)综合档案馆统计,就缺编达二千人。由于人员不足,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
三、档案经费严重不足。
许多档案部门经费没有基数或基数很低,1988年度地方各级档案事业经费只有一亿四千九百万元,相当多的县级档案馆除工资外经费所剩无几,连购买卷皮、卡片、档案柜的钱都没有,连出差费、电话费都无法开支,使业务工作难于正常进行。
四、许多档案库房狭小、破旧,条件极差,不符合保管档案条件,使档案安全受到严重影响。
省、地、县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二千九百零九个,其中有70%的档案馆库房不符合要求(主要是地、县级档案馆)。有一个经济条件较好的省,一百二十六个档案馆中六十三个用的是旧民房、旧祠堂,条件很差。有一个省,一百一十七个档案馆中七十一个不适宜保管档案,有的是旧房、破窑洞,严重地威胁档案安全。许多地方档案馆库房严重不足,该接收的大量档案无法进馆。一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甚至把档案放在潮湿的地下室、旧澡堂或不安全的旧房中。
由于保管条件不善,一些国家重点档案破损严重。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保存的八千三百零八万卷档案中,有一千二百万卷档案已破损、霉烂或被虫蛀、鼠咬,亟需抢救。一批有党中央及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陕甘宁边区的指示等内容的重点档案,已有30%的字迹模糊、纸张发黄变脆,有的粘结成砖。南方不少省的县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受潮霉变,虫蛀严重。近几年来,各地虽然做了一些抢救工作,但由于经费严重不足,仍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同时,社会上还散存着不少珍贵的历史档案有待调查收集。
上述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给档案的安全保护、科学管理、广泛利用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为了全面实施《档案法》,进一步发展档案事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档案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应依照这一规定,进一步重视档案工作,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照财政部制发的财政预算收支科目所规定的款项,将档案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帮助档案部门解决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政府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督促、检查。
二、《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各方面形成的档案越来越多,档案事业的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应依照《档案法》的规定,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机构的设置要与《档案法》规定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的职能相适应。同时,要为档案馆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位的档案工作也要切实予以加强。各地区、各部门都应积极支持档案部门,加强对《档案法》及现行档案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要改善现有的档案保护设施,逐步建设适宜保管档案的库房,改善档案的保护条件。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千方百计保护好档案。要抓紧抢救重点档案,特别是具有全国意义的重点档案,积极采取措施,制订计划,限期完成。
四、当前,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干部素质,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建议国家教委加强对档案专业教育的领导,促进教育改革,完善档案专业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档案专业人才。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档案部门办好档案专业教育,继续办好档案大专教育;档案工作任务较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应办好档案中专教育;并要为档案部门培训在职档案干部创造一定的条件。要对档案工作人员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使其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好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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