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精选推荐
公安部关于印发《“九五”期间公安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57:0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公安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1996年10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现将《“九五”期间公安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从1996年起实施的全国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安法制建设、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努力造就一支跨世纪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要牢固树立忠于法律的信念,以严格执法的实际行动全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九五”期间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附 “九五”期间公安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项决议,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的部署,公安部决定,公安机关在前十年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适应“九五”期间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从1996年起,用五年时间,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执法队伍,增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力维护“九五”期间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总体目标
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奋斗目标是:适应“九五”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公安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公安民警拒腐防变能力有明显增强,违法违纪特别是科、所、队长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比例有明显下降,刑讯逼供案件逐年减少,带有公安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得到进一步治理和纠正。教育全体公安民警振奋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地遵守法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牢固树立法制权威。同时,通过大力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努力实现依法治警。
三、对象和主要任务
这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安院校在校学生。
主要任务是:
1.组织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深入学习和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了解掌握有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对公安民警进行以宪法、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对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要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依法经营的水平。
3.对国家和公安机关制定颁布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组织宣传教育。
4.加快公安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的公安法规体系,初步建立起一整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衔接,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要求,充分体现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特点的队伍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法制化。
5.进一步加大公安法制的社会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并遵守与社会安定,与人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也将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具体要求
1.组织全体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安院校的在校学生,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国家赔偿法、保密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及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制止刑讯逼供专项教育整顿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重点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戒严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民警辞退办法、枪支管理法等。
2.各部门、各警种和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在本部门的民警和工作人员中系统地、有针对性地普及本专业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3.各级公安机关科、所、队及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以上的领导干部,在认真学好规定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学习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知识产权法和其他有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
4.及时抓好国家新颁布的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公安专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5.广大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安院校的在校学生,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公民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是执法部门,公安民警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秉公执法,自觉捍卫法律的尊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五、方法
1.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前十年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成功经验、做法,务实创新,使普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力求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2.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配实配强普法主管机构、法制新闻、影视文艺宣传等工作专、兼职人员,切实提高这些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稳定而强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骨干队伍,并在实际中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职能作用。
3.普法工作应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法律知识讲座、以案说法、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方法,与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考核、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岗位练兵活动、警衔晋升培训,以及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尽量避免重复环节。
4.重视加强阶段性考试考核工作。经过一个阶段的普法工作后,要适时组织考试考核,成绩及格者应发给合格证书,并将其作为是否胜任现职、评选先进及干部考核任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单位的考核成绩应当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
5.公安部普法主管机构将适时组织举办厅局级领导干部法律研修班,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法学专家组成的讲师团到各地巡回讲学,普及法律知识。
六、实施步骤
对公安民警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从1996年开始实施,到2000年结束。
1996年下半年,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规划,并做好抓试点、培训骨干和宣传动员等项工作。
从1997年至1999年,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000年,按本规划确定的任务要求,由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普法主管部门负责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
1.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站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搞好“九五”公安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的高度来重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一把手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要按照政工部门牵头策划、宣传,法制部门密切协作,其他各警种、各部门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认真落实规划要求。要增加投入,每年作专项预算,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按时到位。
2.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普法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每年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上级公安机关要适时对下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良性发展。
3.普法统编教材和法规汇编,由公安部普法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编写、编辑,并负责推荐教材和组织征订工作。各地和各部门可以结合统编教材和法规汇编,编写专业普法辅导教材,印制各种普法宣传资料。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猜您喜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警惕假律师
精选阅读: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