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精选推荐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审计署、监察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56:2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
(资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字〔1999〕18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扩大内需,改善有效供给,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下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未按国家规定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各种基金,以及虽按国家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设立,但已不适应目前经济发展要求,应停止征收的各种基金,共计73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其他地区和部门已出台征收的基金项目,凡与本通知公布取消的基金项目相类似的,一律参照本通知规定予以取消。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或变相拖延执行。对已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交。
取消各种基金项目后,有关事业发展出现的资金缺口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应予妥善解决和处理。
三、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办事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通知公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各种基金项目的地区和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将其非法所得退还缴费单位和个人,对确实无法清退的非法收入,一律没收上缴中央财政。同时,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发〔1997〕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自行设立各种基金。
五、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1999年11月30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有关情况函告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审计署、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附件: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国家计委
审计署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日附件: 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
┌─────┬──┬────────────┬────────────┐
│收费部门或│序号│ 项目 │ 文件依据 │
│地方 │ │ │ │
├─────┼──┼────────────┼────────────┤
│国家国内贸│1 │商业网点建设费 │内贸市字[95]200号 │
│易局 │ │ │ │
├─────┼──┼────────────┼────────────┤
│国家电力公│2 │电费、电度表保证金 │能源经[89]561号、电力部 │
│司 │ │ │综合[97]1号 │
├─────┼──┼────────────┼────────────┤
│国家煤炭工│3 │煤炭生产发展专项基金 │价重字[90]635号 │
│业局 │ │ │ │
├─────┼──┼────────────┼────────────┤
│ │4 │自来水增容费 │津价管字[92]201号 │
│天津 ├──┼────────────┼────────────┤
│ │5 │城市道路建设附加费 │津价费字[93]8号 │
│ ├──┼────────────┼────────────┤
│ │6 │小汽车摩托车专控附加 │津政办发[92]67号 │
├─────┼──┼────────────┼────────────┤
│ │7 │技校互助发展基金 │冀计经社[93]20号 │
│河北 ├──┼────────────┼────────────┤
│ │8 │控购商品附加 │冀控字[88]31号、冀政[92]│
│ │ │ │81号 │
│ ├──┼────────────┼────────────┤
│ │9 │粉煤灰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河北省政府令1991年第62号│
├─────┼──┼────────────┼────────────┤
│内蒙古 │10 │地方教育附加费(指向区外│内政发[95]120号 │
│ │ │销售原油、成品油、液化气│ │
│ │ │、电力征收的部分) │ │
├─────┼──┼────────────┼────────────┤
│ │11 │协作煤资金 │晋政发[89]9号 │
│ ├──┼────────────┼────────────┤
│山西 │12 │专控商品附加费 │晋政发[88]82号 │
│ ├──┼────────────┼────────────┤
│ │13 │商业网点建设费 │晋政发[91]88号 │
│ ├──┼────────────┼────────────┤
│ │14 │煤城建设基金 │晋政发[93]65号 │
├─────┼──┼────────────┼────────────┤
│辽宁 │15 │林业开发建设基金 │辽政办发[87]171号 │
├─────┼──┼────────────┼────────────┤
│ │16 │地方新购车附加费 │吉政发[95]65号 │
│ ├──┼────────────┼────────────┤
│吉林 │17 │道路桥梁附加 │吉政发[85]11号 │
│ ├──┼────────────┼────────────┤
│ │18 │育苇基金 │吉价字[94]63号 │
├─────┼──┼────────────┼────────────┤
│黑龙江 │19 │专控商品附加费 │黑财综字[93]第186号 │
├─────┼──┼────────────┼────────────┤
│ │20 │旅游发展附加费 │沪府发[1997]4号、沪财企 │
│ │ │ │二[1997]11号、沪税外分业│
│上海 │ │ │[1997]5号 │
├─────┼──┼────────────┼────────────┤
│ │21 │购置(国产、进口)小汽车│浙控字[98]9号、浙控字[99│
│ │ │调节金 │]1号 │
│ ├──┼────────────┼────────────┤
│ │22 │旅游发展统筹资金 │浙政[97]8号、浙政办发[98│
│ │ │ │]300号 │
│ ├──┼────────────┼────────────┤
│浙江 │23 │购置大、小客车调节金 │浙江甬财政控[99]168号 │
│ ├──┼────────────┼────────────┤
│ │24 │城市交通管理设施费 │浙江温政办[97]74号 │
│ ├──┼────────────┼────────────┤
│ │25 │新增小型客车计划额度单竞│浙江温政会议纪要办[98]15│
│ │ │购费 │号 │
│ ├──┼────────────┼────────────┤
│ │26 │旅游附加费 │[93]浙财综51号、[93]浙价│
│ │ │ │发42号、杭直税[93]572号 │
├─────┼──┼────────────┼────────────┤
│ │27 │燃煤附加 │皖计字[95]563号 │
│安徽 ├──┼────────────┼────────────┤
│ │28 │控购附加 │皖政[92]27号 │
├─────┼──┼────────────┼────────────┤
│ │29 │专控商品附加 │赣府发[93]23号 │
│江西 ├──┼────────────┼────────────┤
│ │30 │粉煤灰综合利用开发基金 │赣府发[88]71号 │
├─────┼──┼────────────┼────────────┤
│江苏 │31 │小汽车、大轿车消费附加费│苏财控[94]1号 │
├─────┼──┼────────────┼────────────┤
│山东 │32 │专控商品附加费 │鲁价涉字[92]76号 │
├─────┼──┼────────────┼────────────┤
│湖北 │33 │专控商品调节基金 │鄂政发[92]18号 │
├─────┼──┼────────────┼────────────┤
│ │34 │新车交通建设费 │湘政发[95]6号、湘价费字 │
│ │ │ │[95]68号 │
│ ├──┼────────────┼────────────┤
│ │35 │通讯设施建设基金 │湘政发[93]3号、湘政发[93│
│湖南 │ │ │]9号 │
│ ├──┼────────────┼────────────┤
│ │36 │种子风险基金 │湘政办发[95]7号、湘农业 │
│ │ │ │[95]种管字153号 │
│ ├──┼────────────┼────────────┤
│ │37 │土地开发基金 │湘发[97]10号 │
│ ├──┼────────────┼────────────┤
│ │38 │控购调节基金 │湘控购字[92]1号 │
├─────┼──┼────────────┼────────────┤
│ │39 │医疗卫生发展基金 │粤卫字[92]348号 │
│ ├──┼────────────┼────────────┤
│广东 │40 │社会养老保险共济基金 │粤潮府[94]48号 │
│ ├──┼────────────┼────────────┤
│ │41 │佛山大堤代劳金 │粤府函[87]191号、粤佛府 │
│ │ │ │[95]11号 │
├─────┼──┼────────────┼────────────┤
│ │42 │优待金 │桂政发[99]53号 │
│ ├──┼────────────┼────────────┤
│ │43 │漓江交通基金 │桂政办[92]419号 │
│ ├──┼────────────┼────────────┤
│ │44 │用地交通基金 │桂政发[94]27号 │
│广西 ├──┼────────────┼────────────┤
│ │45 │新增车辆基金 │桂政办发[95]5号 │
│ ├──┼────────────┼────────────┤
│ │46 │港口建设基金 │桂政办[93]90号 │
│ ├──┼────────────┼────────────┤
│ │47 │邮电通信建设资金 │桂政发[88]83号 │
│ ├──┼────────────┼────────────┤
│ │48 │地方电力建设基金 │桂水电财字[92]41号 │
│ ├──┼────────────┼────────────┤
│ │49 │建材工业发展基金 │桂政发[90]124号 │
│ ├──┼────────────┼────────────┤
│ │50 │容县供水工程建设费 │桂价房函[97]234号 │
│ ├──┼────────────┼────────────┤
│ │51 │专控商品附加费 │[89]桂控购字3号、桂政办 │
│ │ │ │[92]152号 │
├─────┼──┼────────────┼────────────┤
│ │52 │(石化)科技发展基金 │[90]云化科字第481号 │
│ ├──┼────────────┼────────────┤
│云南 │53 │(煤炭)多种经营开发基金│[92]云煤发字第104号 │
│ ├──┼────────────┼────────────┤
│ │54 │茶叶生产扶持费 │云政发[94]2号 │
│ ├──┼────────────┼────────────┤
│ │55 │种子价格调节基金 │[92]云农(种)联字第27号│
│ ├──┼────────────┼────────────┤
│ │56 │农副产品风险基金 │[90]云经财字第140号 │
├─────┼──┼────────────┼────────────┤
│贵州 │57 │新增车辆公路建设费 │黔府办发[95]79号 │
├─────┼──┼────────────┼────────────┤
│ │58 │石油基金 │川办函[89]149号 │
│ ├──┼────────────┼────────────┤
│四川 │59 │中小水电建设基金 │川计经[89]能191号 │
│ ├──┼────────────┼────────────┤
│ │60 │森林资源专项资金 │川材计[93]318号 │
│ ├──┼────────────┼────────────┤
│ │61 │农用化学工业发展基金 │川计经[90]366号 │
│ ├──┼────────────┼────────────┤
│ │62 │专控商品附加 │川办发[91]102号 │
│ ├──┼────────────┼────────────┤
│ │63 │林业发展基金 │川林财[82]202号 │
│ ├──┼────────────┼────────────┤
│ │64 │企业扶持基金 │川办发[85]49号 │
│ ├──┼────────────┼────────────┤
│ │65 │电网地方附加费 │川价函[98]209号 │
│ ├──┼────────────┼────────────┤
│ │66 │农电大修基金 │川价字[91]158号 │
├─────┼──┼────────────┼────────────┤
│陕西 │67 │专控商品附加 │陕政办发[94]81号 │
├─────┼──┼────────────┼────────────┤
│甘肃 │68 │控购商品附加费 │甘政办发[93]43号 │
├─────┼──┼────────────┼────────────┤
│青海 │69 │特别消费品附加费 │青政[88]11号 │
├─────┼──┼────────────┼────────────┤
│宁夏 │70 │计划生育基金 │宁计生发[91]79号 │
├─────┼──┼────────────┼────────────┤
│ │71 │控购商品附加费 │新政办[89]65号 │
│ 新疆 ├──┼────────────┼────────────┤
│ │72 │消防设施购置基金 │新政发函[92]14号 │
│ ├──┼────────────┼────────────┤
│ │73 │甘草资源保护开发基金 │新政办[89]182号 │
└─────┴──┴────────────┴────────────┘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猜您喜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警惕假律师
精选阅读: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