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9:2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办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7年工作要点》,已报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7年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2007年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打牢物质基础,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意义十分重大。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文件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是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个有效手段。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做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蛋糕”。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产业化经营扶持方式,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部门项目管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调整农业结构、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增加农民收入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优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开发效益。完善以农民为主体、民办公助的开发机制,探索做好财政支农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切实加强管理,增强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农村整体风貌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促进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和社会和谐作贡献。
鼓励地方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省份在地方切块投入中适当安排资金,选择1~2个县(市、农场)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工作。以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坚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壮大区域主导产业,适当拓展项目建设内容,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公共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以示范区为平台,引导和促进相关支农资金整合,努力探索不同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模式。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做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蛋糕”
(一)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继续加大利用外资力度,认真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英国政府赠款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水利改革项目实施工作,努力抓好利用亚洲银行贷款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实施适应气候变化农业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认真总结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地方财政先配套中央财政后补助试点等做法,修改完善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各地进一步把注意力从降低配套比例转移到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上来。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其他渠道的相关资金,如土地出让金等,统筹安排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配套资金。
(三)鼓励农民增加投入。完善“民办公助”的投入机制,明确政府投资是对农民筹资投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或奖励,确立农民群众在项目建设中的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地位,让农民参与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积极探索竞争立项、以奖代补、拍卖产权、单项工程业主负责制等形式,在认真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规定(试行)》(国农办[2005]239号)、严格遵照“一事一议”办法管理的同时,引导农民对其直接受益的工程建设筹资投劳。
(四)引导信贷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增加投入。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开发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投资参股经营、贷款贴息、补贴等方式,吸引和带动信贷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逐步建立稳定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长效机制。
三、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坚持以13个粮食主产区省份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省份要适当集中资金,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大县(市、农场)特别是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的县(市、农场)进行倾斜,鼓励他们发展粮食生产。同时,适当兼顾对其他地区的扶持。
(二)突出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造中低产田,既是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也是保障农民生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要继续坚持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逐步提高项目投入标准和建设标准,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在北方干旱缺水地区开展“膜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努力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增效的高标准农田。
(三)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在较大幅度地增加部门项目中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入力度的同时,鼓励各省(区、市)在地方切块资金中适当多安排一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切实加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入力度,努力扩大项目建设范围和规模,为改造中低产田提供更为可靠的外部水利灌溉条件。
(四)适当支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区农田林网、防护林体系建设,改善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扶持草原草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为项目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四、以推进投资参股经营为重点,完善产业化经营扶持方式,促进农民明显增收
(一)进一步做好投资参股工作。贯彻落实部领导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投资参股经营。一是加大扶持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新增资金继续全部安排用于投资参股经营。同时,坚持只要具备条件,每个省份均可以通过竞争,立项实施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二是完善政策。总结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经验做法,细化投资参股经营立项标准,建立资产运营机构考核体系,制定国有股权转让、收益收缴和分配使用办法等。三是实行重点扶持。集中资金,提高单个项目中央财政年度投资规模,加大对国家级、省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坚持财政资金“只参股、不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对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强、发展前景好、股权结构合理的投资参股企业,进行增资扩股,连续扶持。四是严格选项。严格专家评审,严肃把关,选准选好投资参股经营企业。五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严格管理,及时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地运行,切实发挥投资参股经营企业的带动作用。
(二)继续采取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除投资参股经营外,继续采取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为切实发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带动作用,农业综合开发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除西部地区外,单个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年度投资规模由300万元~9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900万元。通过重点扶持、连续扶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产业的整体效益,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明显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三)逐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力度。探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政策,不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农村组织制度创新。
五、切实采取措施,强化部门项目管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一)充分认识加强部门项目管理的重要性。部门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实践证明,实施部门项目对发挥行业技术优势、示范服务地方项目、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项目布局不合理、项目安排分散、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和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等问题,影响了部门项目效益的发挥。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部门项目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指导地方农口和财政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工作。部门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农口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有参与部门项目管理的责任和权力。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会同中央农口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农口和财政部门管理部门项目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
(三)提高部门项目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要逐步建立和充实项目库,加快部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计划编报和批复等环节的工作节奏,确保与地方组织实施的项目同步下达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为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纳入预算创造条件,确保项目早批复、早投入、早建设、早发挥效益。
(四)改革创新部门项目投入方式。一是要研究适当集中安排部门项目的方案,将各类项目统筹安排到共同商定的项目区,配合实施,形成合力,逐步解决项目分散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二是要将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对象,逐步调整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解决有偿资金投放和回收难的问题。三是开展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地方财政先配套中央财政后补助试点,探索激励地方落实财政配套资金投入的新机制。
六、推进机制创新,完善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加大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统筹安排力度。坚持“围绕产业扶龙头、围绕龙头建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思路,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的试点工作。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要围绕有利于为龙头企业建基地、提供生产原料来安排,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要能够带动农民进行土地治理、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逐步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开发机制。
(二)逐步建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和带动信贷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通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引导农民和龙头企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而逐步建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代表农民持有产业化经营项目部分财政无偿资金形成的股权的试点工作。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较健全的地方,适当提高产业化经营项目无偿资金的比例,对所提高部分财政无偿资金形成的股权,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代表农民持有,切实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民明显增收。
(四)完善制度建设。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修改完善相关的具体管理办法,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办法,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保障办法,财政有偿资金管理规定,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制度,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办法,国有股权转让、收益收缴和分配使用办法,部门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和项目检查办法,竣工项目验收考评办法,管理工作质量综合考评办法等,建立健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七、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一)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实行开发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和规范的县级报账制及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科学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努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及时核销有偿资金呆账,妥善化解有偿资金债务风险。全面加强以“选准项目”为核心的事前监管,认真细化评审标准,督促指导地方选好项目,建立健全评审责任制,严把项目立项关。继续加强已建成科技示范项目运行监管,做好专项科技示范项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外资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做好外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继续完善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力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农业技术,积极推进效益开发,充分发挥科技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中的支撑作用。对已建成的工程,要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农业综合开发系统内的监督检查与聘请中介机构或者委托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进行的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竣工项目验收考评和在建项目综合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努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2007年,除验收考评竣工项目外,要重点开展两项检查:一是检查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落实情况特别是地方财政配套保障试点地区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产业化经营项目配套资金与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有偿资金拨借情况、财政无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在此基础上,加强绩效考核,奖优罚劣,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财发[2005]68号),严肃处罚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加强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及监理费提取使用情况、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提取使用情况、“膜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工作情况等专项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培训、统计和决算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农发办事机构要紧密联系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2007年调查研究的重点选题是:如何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方式,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如何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开发机制;如何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做大做强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探索采取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发展“庭院经济”等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探索委托资产运营机构持有财政有偿资金债务,防范有偿资金风险;如何有效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如何确定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与建设标准,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如何完善有偿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等。各地区要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和研究,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及时将调研成果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强化干部培训。强化干部培训是做好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客观需要,各级农发办事机构要把干部培训作为落实政策制度、增强人员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使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尤其要加大对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干部的培训。2007年重点组织新增开发县资金和项目管理、统计报表、财务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资金和项目检查、外资项目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同时,继续在办内举办财政改革与发展、农业改革与发展等系列讲座。
(三)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各级农发办事机构要进一步重视统计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调配好人员力量,充实统计工作。科学采集、整理统计数据,确保数据具有可靠来源。真实、客观、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迟报统计报表等行为。认真细致地审核统计报表,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精心做好决算工作。编报资金决算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决算编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早部署,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基层财政部门要做好年终的清理结算和转账、对账工作,为编报资金决算打好坚实基础。要仔细审核,认真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抓住农业综合开发20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2007年是农业综合开发实施20年,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以举办全国农业综合开发20年成果展为重点,扎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20年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增加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的同时,把握好宣传机遇,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要突出重点,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在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以及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等方面的新成绩、新做法、新经验开展宣传。加强在中央和地方重要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积极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简报、情况反映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汇报、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各地要继续加强向党政主要领导及财政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争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参观考察,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为农业综合开发争取更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继续抓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和《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充分发挥这些宣传阵地的作用。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巩固和发扬先进性教育成果,牢记“八荣八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经得起诱惑的能力、善于自省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按政策和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不徇私情,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自觉主动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努力加强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要与时俱进地做好新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必须努力加强学习,尤其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增强解决“三农”问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求真务实,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不图虚名,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坚决杜绝“花架子”工程。要虚心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全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局面,又快又好地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