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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上报高等农林院校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8: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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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司函[2006]172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等农林院校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任务。
为全面掌握高等农林院校在服务“三农”、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现状,研究制定农林教育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发挥高等农林院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请你校就“十五”期间在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十一五”期间工作计划上报给我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十五”期间工作情况:
(1)学校在人才培养(包括农村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
(2)学校在学科建设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
(3)学校在科学研究、新产品研发推广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学校在社会服务以及与政府、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合作方面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5)学校在类似“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方面所做的工作。
2、当前农林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3、“十一五”期间学校在农林教育改革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措施和建议。
4、请将以上材料的书面文本(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本于2006年9月30日前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农林医药教育处 鄢高翔 高斌
电 话:010-66097853 传 真:010-66096767
邮 箱:nlyyjy@moe.edu.cn
地 址:北京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农林医药教育处
邮 编:10081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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