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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2009-2010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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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农卫发〔2009〕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2007-2008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7〕69号)要求,为继续有效发挥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完善、提高,经研究决定,对2009-2010年度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和有关工作职责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聘期
技术指导组成员由相关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卫生行政人员共同组成,技术指导组专家实行聘任制,每两年聘任一次,2009-2010年度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对全国新农合工作的技术指导,推动有关新农合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分类指导,每两年为一周期,选择几个重点联系省份,固定专人定期进行调研、指导和评估,与地方共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方案,巩固新农合运行;
(三)参与全国新农合的有关培训、课题研究以及调研督导工作,及时向卫生部报告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完善等。
三、工作安排
(一)本周期确定黑龙江、福建、山东、四川、贵州、宁夏6省(区)为重点联系省份。由技术指导组专家、各省(区)推荐专家等组成6个固定联系组,分别对每个重点联系省(区)推荐的两个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调研和指导。各固定联系组要与省(区)卫生厅共同协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保证每年不少于两次调研,每次至少5天,并在调研后两周内形成调研报告。固定联系组人员名单由卫生部农卫司另行通知。
(二)结合卫生部和新农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需要和安排,参加有关新农合专题调研、督导评估、培训授课和课题研究等。
(三)技术指导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对重点联系省份和其他调研、督导省份的情况汇报,了解有关课题研究的进展和成果,讨论各地新农合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
(四)技术指导组专家在所有调研工作中要注意加强与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专家的协作和沟通,协助总结成功经验和规范管理运行模式。
(五)技术指导组年初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底提交工作总结。
(六)技术指导组专家要做好时间安排,确保参加技术指导组相关会议和调研活动的时间。相关差旅、食宿费用由卫生部农卫司按有关规定安排。
附件: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9-2010年度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长明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
张振忠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禄生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汪早立 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毛正中 四川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王延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监察局局长、研究员
叶宜德 安徽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
石崇孝 陕西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刘永华 河北省卫生厅顾问
刘尚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朱佳卿 中国中医科学院信息管理中心主任、研究员
闫德胜 吉林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何权瀛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吴 明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教授
应亚珍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黎明 上海嘉定区世界卫生组织初保合作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
李 珍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教授
李士雪 山东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教授
肖云昌 江西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教授
陈迎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副教授
陈育德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孟建国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秘书长
姚 岚 华中科技大学基本医疗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姚崇华 北京安贞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
胡善联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唐其柱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书记、教授
夏迎秋 江苏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教授
高广颖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副教授
程晓明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蒋中一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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