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精选推荐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2009-2010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2:2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卫办农卫发〔2009〕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2007-2008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7〕69号)要求,为继续有效发挥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完善、提高,经研究决定,对2009-2010年度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和有关工作职责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聘期
技术指导组成员由相关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卫生行政人员共同组成,技术指导组专家实行聘任制,每两年聘任一次,2009-2010年度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对全国新农合工作的技术指导,推动有关新农合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分类指导,每两年为一周期,选择几个重点联系省份,固定专人定期进行调研、指导和评估,与地方共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方案,巩固新农合运行;
(三)参与全国新农合的有关培训、课题研究以及调研督导工作,及时向卫生部报告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完善等。
三、工作安排
(一)本周期确定黑龙江、福建、山东、四川、贵州、宁夏6省(区)为重点联系省份。由技术指导组专家、各省(区)推荐专家等组成6个固定联系组,分别对每个重点联系省(区)推荐的两个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调研和指导。各固定联系组要与省(区)卫生厅共同协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保证每年不少于两次调研,每次至少5天,并在调研后两周内形成调研报告。固定联系组人员名单由卫生部农卫司另行通知。
(二)结合卫生部和新农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需要和安排,参加有关新农合专题调研、督导评估、培训授课和课题研究等。
(三)技术指导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对重点联系省份和其他调研、督导省份的情况汇报,了解有关课题研究的进展和成果,讨论各地新农合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
(四)技术指导组专家在所有调研工作中要注意加强与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专家的协作和沟通,协助总结成功经验和规范管理运行模式。
(五)技术指导组年初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底提交工作总结。
(六)技术指导组专家要做好时间安排,确保参加技术指导组相关会议和调研活动的时间。相关差旅、食宿费用由卫生部农卫司按有关规定安排。
附件: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9-2010年度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长明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
张振忠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禄生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汪早立 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毛正中 四川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王延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监察局局长、研究员
叶宜德 安徽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
石崇孝 陕西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刘永华 河北省卫生厅顾问
刘尚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朱佳卿 中国中医科学院信息管理中心主任、研究员
闫德胜 吉林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何权瀛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吴 明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教授
应亚珍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黎明 上海嘉定区世界卫生组织初保合作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
李 珍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教授
李士雪 山东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教授
肖云昌 江西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教授
陈迎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副教授
陈育德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孟建国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秘书长
姚 岚 华中科技大学基本医疗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姚崇华 北京安贞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
胡善联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唐其柱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书记、教授
夏迎秋 江苏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教授
高广颖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副教授
程晓明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蒋中一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猜您喜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精选阅读: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