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会议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0:2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会议的通知
(国粮办展〔201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12月底正式发布。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配合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深入开展,定于2010年4月下旬和5月中旬召开两期《办法》的宣贯会议,以会代训,深入学习贯彻《办法》及配套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介绍《办法》的出台背景、过程及其意义;
(二)详解《办法》;
(三)详解《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
(四)部署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总结工作。
二、会议安排
(一)时间、地点。会议分两期举行,内容相同。第一期于2010年4月27日~29日在四川成都举行,第二期于2010年5月10日~12日在福建福州举行,均为第一天报到,后两天开会。
(二)费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约为1400元/人(含资料费)。
(三)报名。请各省(区、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分别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仓储管理骨干人员和重点企业仓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产省份报名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其他省份和单位报名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原则上按以下范围参加会议:
第一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的、中粮、华粮、中纺。
第二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中储粮、黑龙江农垦。
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联系人:董辉、彭扬,联系电话:010-63906977、63906904、63906909(传真),E-mail:cangchu@chinagrain.gov.cn
附件: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宣贯会议报名表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宣贯会议报名表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位
性别
民族
备注

注:可添加附表;请各地区、各单位在参加人员中指定一人为联络员,并于报名时附上其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