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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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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办[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201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年二月八日
201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1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要求,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这条主线,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更加牢固地树立服务的观念、科学的观念和法制的观念,在“调结构、健全标准体系,保质量、着力提升水平,提速度、适应发展需求,增效益、讲求工作有效,强管理、建立法治机制”五个方面狠下功夫,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深入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01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是:
一、大力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努力提升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
1.改革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明政治纪律、落实政治责任,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发挥好标准的政策导向作用。转变观念,倡导大局、大气、大度的精神风貌和审时度势、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善管理、懂技术的标准化专业队伍。及时制定涉及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2.严格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全过程管理。改革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组建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各方的协调与融合,实行开门制定标准。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制度,在严格立项的基础上,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健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全过程责任制,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过程质量监管,严把立项审查和审批发布关。逐步实现国家标准全文上网,方便行业、企业和公众查询。加大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力度,建立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实现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国家标准整体质量和水平。
3.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规划与管理。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急需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修订和落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设置重叠和领域狭小的技术委员会进行调整。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奖惩和退出机制,促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活力和有效性。
4.加大标准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力度。做好标准化公益性科研项目整体规划,突出抓好标准化科研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严把立项审查和验收评审关。建立健全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考评制度。
5.推进军民标准化合作新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化和军用标准化管理、促进军民融合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在北斗专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通过国家标准这一重要载体,促进军队科研和标准化资源在更广范围发挥作用。
二、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6.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好《全国农业和食品标准(2008-2010年)发展规划指导性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基础设施、重要农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生产与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检验检疫、生物安全等方面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地方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和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强品种改良、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方面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适应地方和区域发展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
7.加大农业标准实施力度。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生产领域,重点抓好产地环境标准、动植物检疫防疫、良好农业规范(GAP)、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和安全控制规范的实施;在加工领域,重点抓好加工场地环境、加工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安全卫生要求、绿色食品生产线安全技术要求等标准的实施;在流通领域,重点抓好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及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超市准入要求等标准的实施。
8.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推动大宗作物区域化布局、园艺产品集约化生产、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根据区域地理、生态、气候和种植(养殖)业的特点,分类指导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培育农产品品牌,促进区域化重点产业发展。鼓励以增强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实力为主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县建设,开展农业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9.强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定激励措施,严格退出制度,完善后续监管,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抽查工作以及第六批国家级示范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10.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和组织建设。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特点、产业结构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实际需要,广泛吸纳科研、生产、大专院校、农技推广、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专家,组建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健全地方农业标准化组织,为做好标准化工作创造条件。
11.拓宽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域。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农产品溯源、包装标识等标准实施,建立农产品质量溯源制度,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工作,满足新形势下农产品贸易的需要。推广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休闲农业和农村现代经营建设经验,发挥现代农业的多功能作用。开展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标准化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
12.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和推广的力度。建立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系统,完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标准化进村入户”活动,将主要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产品标准、生产规程、加工规范等制成辅导影像资料和实用手册,指导标准化生产。
13.加强农业标准化研究力度。深入开展耕地质量、灌溉水质、农业投入品和畜禽水产养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和评价方法,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和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动植物疫病诊断技术和防疫措施,以及节水、节地、节材等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
三、服务国家十大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推进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努力提升标准水平
14.加强汽车、船舶等交通运输领域标准化工作。重点做好汽车安全、汽车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标准,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安全和回收再利用标准体系。开展船舶防污染、船用设备节能、海洋工程装备、船舶拆解等关键技术标准化研究,重点做好三大主力船型、高技术船舶等相关领域标准化研究。做好交通设施、交通管理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15.抓好钢铁、石化和有色金属领域标准化工作。重点开展高速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用钢、大飞机用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汽车轮胎安全、节能和环保以及化学品管理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加强油品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汽油国家标准。
16.推动纺织和轻工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推动《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标准化工作方案》和《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标准化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重点开展家电、造纸、塑料、照明电器、五金、皮革和高性能纤维、生态纺织品、功能性纺织品、新型纺织成套装备等领域的标准制定与实施工作。
17.做好装备制造领域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工作。紧紧围绕《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做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体系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大型铸锻件、石化装备、磨料磨具等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重点做好绿色制造技术、数控机床、农林装备、特种设备、包装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18.加快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会同各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并组织实施《振兴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工作方案》。研究建立通信、广播、互联网趋于融合的统一技术标准体系,为新业务、新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健全我国地面数字电视配套标准体系、完善自主技术相关标准,统筹推进我国数字电视标准在海外地区和国家的推广应用。
19.强化物流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全国物流标准2009-2011年专项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重点开展基础通用物流、公共类物流和专业类物流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完善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20.抓好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温室气体排放以及能源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化工作。推动《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落实,加强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智能电网、绿色节能建材等新兴领域标准化研究工作。推动高效节能电机、变频调速技术等资源节约的先进生产技术、高效节能产品的标准制修订。研究并制定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相关标准,逐步形成再生资源主要品种标准化体系。配合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加大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修订工作。
21.继续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对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实行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做好试点的审查、批准和考核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相关规定,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五、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推进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
22.加快高新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抓紧研究制定《高新技术标准化发展规划》,在电子信息技术、通信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安全、纳米技术、空间技术、海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传统产业改造技术等领域,重点推进有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23.开展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配合国家重大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相应标准化工作,推进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挥标准化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24.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研制工作。配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空间海洋开发、地质勘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研制,完善自主创新标准体系建设,为科技重大专项成果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25.积极推进条、代码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物品编码标准化体系,开拓物品编码及自动识别技术在服装、医疗、建材、卫生等领域的应用,继续推进条码技术在零售、电子商务、物流、食品安全追溯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应用。继续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国家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加快社会推广应用,强化其在社会管理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加大代码系统基础建设,落实好组织机构代码创新工程(二期)建设工作。
六、满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加快推进消费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食品标准化工作
26.突出抓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建立家具、玩具、文具、化妆品等领域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检测方法的标准体系。跟踪研究国外消费品相关法规指令,探索消费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应急机制。
27.加快生产安全标准制修订。进一步贯彻落实《2008-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部分工业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建筑材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研究,加快民爆领域标准制修订,促进相关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应用。
28.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据相关法律,加强制定社会管理与执法规范标准,研究制定公共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标准、重点推进以反恐处置为目标的防爆、防生化、缉毒和安全检查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信息安全等领域技术标准体系。
29.推动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科学、合法、合理地界定食品标准制修订范围,做好与食品安全标准的衔接。以食品基础标准、食品产品标准、食品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标准为重点,做好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七、适应大力发展服务业的需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30.加大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力度。贯彻落实《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突出重点,加大服务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力度。补充制定面向生产的服务业标准,积极开展金融、邮政、电信服务、测绘与地理信息、软件外包服务、质量管理以及住宿餐饮、连锁经营、拍卖、批发与零售等商贸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标准,推动旅游、教育、体育、气象、文化创意、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劳动保护、人才服务、地名、社区、商务、婚介、婚庆等服务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
31.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工作。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及工作成效评估等方面的研究,确保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重点开展服务业术语、分类等通用基础标准的研究以及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社区服务、测绘与地理信息等重点领域重要标准的前期研究,为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奠定基础。
32.推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按照《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33.开展服务业标准化人员培训。针对服务业标准化人员的需求,分类开展服务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加强对服务业标准化管理人员标准化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标准化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加强对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化基础知识的培训,保障服务业标准的质量;加强对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服务业标准的有效实施。
八、加大国际标准化工作力度,提升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34.加快国际标准化战略研究。结合产业调整和发展规划,以装备制造、电工、电子、冶金、石油、石化、轻工、纺织、中医药、有色金属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领域为重点,开展我国国际标准化战略规划研究,制定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总体战略,有重点、有步骤地提升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
35.继续巩固和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地位,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通过ISO常任理事国中国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带动有关行业、产业和企业更加规范、深入地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完善国际标准化专家管理系统,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着手组建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委员会,提高我国在ISO的P成员的比例,切实提高我国在相关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36.推进具有中国特色、技术优势的领域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争取提高我国在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更多的国际标准提案,重点开展中医药、纺织品、超高压输电、工程技术、特种茶、环保技术与产品、文物保护、教育服务、蜂王浆、LED照明、汉字校对符号等国际标准的研制起草以及相关技术委员会的争取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对外承包工程和机电设备出口对我国技术标准推广输出的带动作用,让更多的中国标准走向国际。
37.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高层合作机制下标准领域的相关工作。继续与重点国家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加强与协议签署国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巩固既有合作机制的工作成效。围绕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需求,在有关行业积极推动与相关国家间标准的互认,为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双边标准信息平台的建设。
九、充分发挥行业、地方和企业的作用,共同促进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
38.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的作用,从国家利益和全局出发,加强对标准化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流与研讨,研究建立高效、顺畅、持续的标准化管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加强行业标准的备案管理与协调,努力做到行业标准之间、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
39.加快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建立健全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的地方标准体系。根据本地区特色和产业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地方标准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时效性。
40.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地方标准化工作要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建立标准化技术机构之间,以及不同区域之间的标准化合作机制,有效整合技术资源,共同促进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提升;建立各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管理国家标准项目、标准化科研项目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督察机制,确保标准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建立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以及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创全社会共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41.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积极性和能力,帮助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合理地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42.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指导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包括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巩固和推广试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研讨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扩大试点实施的效果,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
43.落实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产品标准责任主体意识,做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实行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动态管理,探索建立企业执行产品标准登记制度。
十、继续抓宏观、抓战略、抓规划,为标准化事业科学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44.全力推动《标准化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深入研究,加强协调,明确四级标准制定范围,理顺标准管理体制,完善标准运行机制,增强标准化法的可操作性。
45.推进《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尽早发布实施。进一步修改完善今后十年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发展领域和战略措施。尽早将纲要草案报国务院审议,做好纲要批准发布前的协调沟通工作,力争尽早获得批准发布并组织实施。
46.整体推进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初步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继续推进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和国际标准化工作推进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提升我国标准化整体水平。
47.做好《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提出“十二五”期间标准化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确保《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提出的近期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48.继续做好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建立涵盖国家标准化资源、国际标准化资源、wto TBT/SPS资源、标准全文资源以及标准文献服务资源的数据库群,完成平台门户以及资源系统开发工作。完善平台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展资源的整合范围,在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服务全国的地方标准信息平台。推动海峡两岸标准信息(资讯)平台建设,加强海峡两岸标准信息交流与合作。开通与国内外互联互通的门户网站,为全社会提供权威、准确、全面的标准化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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