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四川省双流县等4县(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39:2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四川省双流县等4县(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的通知
(国中医药函〔2009〕278号)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委托你局组织本省及重庆市、陕西省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双流县、南充市顺庆区、名山县、大竹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工作进行了评审验收,认为双流县等4县(区)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标准。我局对有关评审验收材料进行了复核,现批准双流县、南充市顺庆区、名山县、大竹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