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征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38: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征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2]63号)
各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工作,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办科技发〔2012〕11号)有关规定,我司现征集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基地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把握科研专项的目标定位要求;
(二)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本地区基地的申报工作;
(三)请各基地根据研究病种临床及科研的难点及关键,凝练科技问题和目标,提出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
二、申报程序
(一)各基地组织研究病种相关领域专家讨论提出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可组织全国同领域专家进行审核论证并听取基地专家指导组意见;
(三)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正式具函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四)请于4月23日(周一)之前,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
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要求(见附件)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318室,邮编10002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db@satcm.gov.cn。
三、联系人:中医科技处 刘 梅 田 宁 (010-59957712)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要求
一、建议范围:原则上以基地重点病种研究为主,可涉及拓展病种;以需要联合协作开展的应用基础及应用类研究为主,如确有需要也可涉及运行机制等方面内容。
二、建议内容:每个病种提出1个专项申报指南建议,每个建议可包括若干个课题方向;每个方向应当包括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主要内容、预期成果及应用范围、申报条件、经费额度等。
三、课题经费额度:原则上每个基地科研专项总经费为300万元,每个课题经费不少于20万元;课题实施周期为1-2年。
四、参考格式:
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建议(参考格式)
病种名称:
主要研究目标:
研究方向(一)
主要内容:
拟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
预期成果:
申报条件:
经费额度:
研究周期:
研究方向(二)
主要内容:
拟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
预期成果:
申报条件:
经费额度:
研究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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