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精选推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35:3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民族医)》(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各建设单位认真做好评审验收准备工作。
部分重点专科的评审验收工作将于2011年6月下旬,与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同步开展,请相关医院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崔咏梅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797 59957688
传 真:010-5995768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 王 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民族医)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
一、科室建设(28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一)科室名称
专科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现场考察。
科室命名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10
(二)规划、计划及措施
1.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体现中医特色,并与“十一五”重点专科总体目标一致。
2.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计划与协作组每年工作要求一致。
3.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2008~2010年专科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落实情况。
1.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中医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3.未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30
(三)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
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中医药疗效等内容,宣传内容中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
现场考察。
1.门诊候诊区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2.病房走廊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30
(四)门诊情况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逐年增加;
2.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明显增加;
3.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80%。
查阅2007、2008、2009、2010年门诊相关资料。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未逐年增加,酌情扣10分、5分;
2.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未明显增加,酌情扣10分、5分;
3.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10分;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低于80%,扣10分。
40
(五)住院情况
1.床位数
①不低于40张,或者不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
②与“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前期相比,是否有所增加。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
4.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5.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70%;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30%以上(备注:区域外患者是指户籍或常住地不在本省市的患者)。
7.护理(考察3个优势病种)
①开展辨证施护;
②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
③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查阅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相关资料及现场考察。
1.床位数(10分)
①床位数低于40张,或者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根据医院级别及科室特点酌情扣分;
②床位增加,在2007年原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加5分;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0分;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每个病种扣5分;
4.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20分;
5.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低于70%,扣20分;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30%以上,加5分;
7.护理(12分)
①未开展辨证施护,每个病种扣1分;
②未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每个病种扣1分;
③未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1分;未制定改进措施,每个病种扣1分。
70
(六)设备配备
1.诊疗设备是否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参考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2.专科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部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
现场考察设备配备情况。
1.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酌情扣15分、10分、5分;
2.未配备专科中医诊疗设备,扣10分;配备不足,酌情扣分。
25
(七)经费投入
1.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不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额;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
查阅相关资料。
1.建设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扣15分,50%以下扣10分;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额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 扣5分,50%以下扣10分;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加10分。
25
(八)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
1.人员结构:
①医师类别结构:中医药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
②医师职称结构:高级的比例,三级医院占30%,二级医院占20%;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三级医院硕士以上学位应占30%以上;二级医院本科学历应占70%以上。
2.学术带头人:
①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
②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
③指导专科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④确定学术继承人。
3.专科负责人:
①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
②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
③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
1.人员结构:(18分)
①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②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2.学术带头人:(12分)
①未发挥指导作用,扣3分;
②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3分;
③专科中医特色不突出,扣3分;
④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3分。
3.专科负责人:(20分)
①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5分;
②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5分;
③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扣10分;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有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加5分。
50
二、特色优势(3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九)诊疗方案
1.本专科明确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
2.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3.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
②理法方药完整
③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
4.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中医思维理念的体现
②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题,首选中医药解决。
③中医技术、方法等应用情况。
6.本科的治疗方法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
7.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1.查阅相关资料及病历
2.现场访谈不少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3.笔试:三级医院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医院不少于2人。
1.本专科明确的稳定的优势病种少于3个,每少一个,扣3分;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每个病种扣3分;
3.诊疗方案制定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不明确,每个病种扣1分;
②理法方药不完整,每个病种扣1分;
③治疗方法中医特色不突出,每个病种扣1分。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每个病种扣1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60分;
③笔试:100分。
6.本科的治疗方法未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扣10分;
7.未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扣10分。
240
(十)医院中药
制剂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3种,重点专病不少于2种。
现场考察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每少1种,扣10分;重点专病每少1种,扣15分。
三级医院大于5种、二级医院大于2种,加5分。
30
(十一)临床科研
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
1.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三级医院至少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应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1项;
2.建设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
查阅相关资料。
1.三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20分;缺1项,扣10分;二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20分;
2.未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扣10分;
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4.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5.获得省(市)、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6.承担省(市)、部级课题,加5分;
7.获得地、市级科技奖励,加5分;
8.承担地、市级课题,加5分。
30
(十二)创新
建设周期内围绕优势病种在中医药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有创新。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
2.理论创新(理法方药得到专家认同,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
3.新批准的医院制剂(提供药监部门批件);
4.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提供专利证书);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中医特色疗法是指有别于常用的、一般的中医治疗方法且有确切疗效。),有特色疗法治疗室。
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未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扣30分;未明确采纳酌情扣分;
2.理论创新符合要求,加5分;
3.有新批准的医院制剂,加5分;
4.有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加5分;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加5分,有特殊疗法治疗室,加5分。
30
三、中医疗效(2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三)疗效评价
1.优势病种(3个)疗效明显(包括: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
2.每年至少对一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法优势、不足等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有所提高;
3.将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每个方案的优势特色。
查阅相关资料。
1.无中医疗效评估报告,每个病种扣10分;
2.评估结果不客观,每个病种扣10分;
3.中医疗效不明显,每个病种扣10分;
4.缺乏年度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扣40分;未对治疗方法进行分析、总结,扣20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
5.未进行诊疗方案对照、分析,每个病种扣10分,对照、分析不到位,酌情扣分。
180
(十四)难点分析
分析优势病种(3个)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1.提出的难点符合临床实际;
2.难点针对性强;
3.通过中医方法有解决的可能性;
4.难点解决措施符合临床实际。
查阅相关资料。
1.未开展中医难点分析工作,每个病种扣10分;
2.提出的中医难点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3.难点针对性不强,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4.通过中医方法不能解决或不能完全解决,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5.难点解决措施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90
四、协作组工作(12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五)协作组日常工作情况
1.日常参会情况
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
②参加本专科协作组、协作分组工作会议(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办公室批准的会议)
2.2008年诊疗方案梳理情况
3.参加协作组验证工作情况
按照协作组要求进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验证工作,并完成分配的验证病例数,写出验证总结。
采用多中心随机验证方法。
4.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
①参与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
②起草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查阅或访谈参会情况,并与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记录情况对照;查阅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查阅或访谈参与协作组病种验证情况,并与牵头单位确认;查阅或访谈临床路径制定参与情况,并与牵头单位确认。
1.日常参会情况(20分)
①每缺席一次会议扣5分;
②未参加本专科协作组、协作分组工作会议,每项扣3分。
2.2008年诊疗方案梳理情况(25分)
“优”得25分;
“良”得15分;
“中”得10分;
“差”不得分。
3.参加协作组验证工作情况(25分)
未按照要求开展验证工作,扣20分;未完成分配的病例数,酌情扣分。采用多中心随机验证方法,加5分。
4.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20分)
①未参与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扣10分;未参与临床路径的制定,扣10分;
②起草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加10分。
90
(十六)网络平台建设
2009年开通视频网络平台及参会情况
查阅视频网络中心参会记录
未开通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缺席一次视频会议扣5分。
30
说明:1.以上四部分内容总分:1000分,加分项:100分;
2.每项指标评分时只在本项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标“”为加分项,单独计算,不计入总分。
五、关键性指标
评 价 指 标
编 号
检 查 记 录
(一)专科中医理念、中医药特色优势
汇报材料内容未体现中医思维理念,中医优势不突出
[1]有 [2]无
(二)科室名称(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
1.1
科室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
[1]是 [2]否
(三)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
1.3
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不符合有关规定
[1]是 [2]否
(四)诊疗方案
2.9.3
诊疗方案理法方药不完整,
[1]是 [2]否
2.9.3
诊疗方案中医特色不突出
[1]是 [2]否
(五)优势病种的疗效评价
3.13.1
中医疗效优势不明确
[1]是 [2]否
(六)专科难点分析
3.14.2
提出的难点针对性不强
[1]是 [2]否
附件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民族医)
一、科室建设(28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一)科室名称
10分
专科科室命名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考察。
科室命名不规范,酌情扣分。
10
(二)规划、计划及措施
30分
1.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体现民族医药特色,并与“十一五”重点专科总体目标一致。
查阅2008~2010年专科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落实情况。
1.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民族医药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10
2.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计划与协作组每年工作要求一致。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10
3.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3.未制定本专科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10
(三)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
30分
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应有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内容,并有本专科民族医药治疗特色、疗效等介绍,使用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
现场考察。
1.门诊候诊区无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内容扣15分,无本专科民族医药治疗特色内容介绍扣5分,无民族医药疗效内容介绍扣5分,宣传内容中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15
2.病房走廊无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内容扣15分,无本专科民族医药治疗特色内容介绍扣5分,无民族医药疗效内容介绍扣5分,宣传内容中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15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四)门诊情况
40分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逐年增加;
查阅2007、2008、2009、2010年门诊相关资料。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未逐年增加,酌情扣分;
10
2.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门诊量明显增加;
2.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门诊量未明显增加,酌情扣分;
10
3.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3.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10分;
10
4.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不低于80%。
4.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低于80%,扣10分。
10
(五)住院情况
70分
1.床位数
①三甲医院不低于40张,二甲医院不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
②与“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前期相比,是否有所增加。
查阅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相关资料及现场考察。
1.床位数(10分)
①床位数低于40张,或者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根据医院级别及科室特点酌情扣分;
②床位增加,在2007年原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加5分;
10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0分;
10
3.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
3.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每个病种扣5分;
10
4.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4.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15分;
15
5.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不低于70%;
5.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低于70%,扣15分;
15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15%以上。备注:区域为机构所在社区的市级行政区划(含直辖市)范围;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15%以上,加5分;
7.护理(考察2个优势病种)
①建立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
②对民族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7.护理(10分)
①未建立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每个病种扣2分;
②未对民族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2分;未制定改进措施,每个病种扣1分。
10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六)设备配备
25分
1.诊疗设备是否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参考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现场考察设备配备情况。
1.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酌情扣分;
15
2.专科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部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
2.未配备专科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扣10分;配备不足,酌情扣分。
10
(七)经费投入
25分
1.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查阅相关资料。
1.建设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扣15分,50%以下扣10分;
15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不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额;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额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扣5分,50%以下扣10分;
10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加10分。
(八)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
50分
1.人员结构:
①医师类别结构: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
②医师职称结构:高级的比例,三级医院占25%,二级医院占10%;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三级医院硕士以上学位应占15%以上;二级医院本科学历应占30%以上。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
1.人员结构:(18分)
①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1%,扣0.5分;
②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1%,扣0.5分;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1%,扣0.5分。
18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八)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续)
50分
2.学术带头人:
①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
②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指导专科建设发挥民族医药特色、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
④确定学术继承人。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
2.学术带头人:(12分)
①未发挥指导作用,扣3分;
②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3分;
③专科民族医药特色不突出,扣3分;
④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3分。
12
3.专科负责人:
①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
②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
③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民族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处方、专病门诊。
3.专科负责人:(20分)
①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5分;
②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5分;
③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民族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扣10分;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有专科处方、专病门诊,加5分。
20
二、特色优势(3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九)诊疗方案
240分
1.本专科明确2个(含)以上的优势病种。
1.查阅相关资料及病历
2.现场访谈不少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3.笔试:三级医院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医院不少于2人。
1.本专科明确的优势病种少于2个,每少一个,扣5分;
10
2.优势病种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每个病种扣5分;
10
3.诊疗方案体现民族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诊断标准明确
②治疗方法具有民族医药特色
3.诊疗方案制定
①诊断标准不明确,每个病种扣2.5分;
②治疗方法民族医药特色不突出,每个病种扣2.5分。
10
4.诊疗方案中纳入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民族医和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民族药制剂和民族药成药、现代诊疗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民族医和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民族药制剂和民族药成药、现代诊疗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每个病种扣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10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疾病诊治体现民族医基础理论
②治疗过程中使用民族医药和民族医技术、方法等。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60分;
③笔试:100分。
190
6.本科的治疗方法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
6.本科的治疗方法未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扣10分;
10
(十)医院民族药制剂
30分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10种,重点专病不少于3种。
现场考察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每少1种,扣2分;重点专病每少1种,扣1分。
三级医院大于15种、二级医院大于10种,加5分。
30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一)临床科研
30分
1.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民族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三级医院至少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1项,二级医院至少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在研课题1项;
查阅相关资料。
1.三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15分;二级医院没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在研课题,扣15分;
15
2.建设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
2.未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扣15分;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获得省(市)、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猜您喜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精选阅读: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