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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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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17: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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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部门、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部署,推进实施,保证进度,做出实效。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
(2010-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0年11月27日
一、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中等职业教育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服务中深化改革、在贡献中加快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中等职业教育仍是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整体水平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质量、规模、结构、效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突出表现为:中等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事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支撑,决策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保障机制欠缺,许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数量短缺,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亟待提升;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不够紧密,人才培养的市场针对性不强;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不畅,社会吸引力不足;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等。因此,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突出重点、整体规划,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在新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紧迫。
(一) 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基本要求,巩固发展成果,推动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质量。
切实把握时代特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以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中长期目标,落实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坚持育人为本,以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国家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能力为根本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面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走”,围绕企业人才需要“转”,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变”;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不断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技能支撑和人才贡献。
(二) 主要目标
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和重大机制基本健全,改革创新实现整体跨越,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吸引力大幅提升,就业贡献率、经济贡献率明显提高。
1.事业发展目标
--保证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1800人左右,办学效益明显提高;3年累计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企业经营培养2000万中级以上技能型人才。
--大力发展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农业职业教育,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支撑国家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年均规模超过1.2亿人次,3年累计完成4亿人次的培训任务,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逐年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数量,力争使全国专任教师平均生师比达到20?U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5%;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量比例达到25%;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得以实施,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稳步提高办学质量,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数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供给基地。
2.服务产业目标
--服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等国家产业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整合、重组和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培养数量充足、能支撑产业振兴规划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适应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育种等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再制造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创新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环境、课程和教材,培养一批基础性技能型人才。
--对接以现代农业为代表的第一产业,扶持农业职业学校发展,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办好涉农专业点,多种形式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培养250万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技能型人才,造就数以亿计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对接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按照企业生产的技术、设备和设施标准,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条件,提高虚拟仿真、模拟现实和多媒体教学等信息化教学实训水平,培养800万技能型人才。
--跟踪现代服务业调整、升级与发展趋势,应对第三产业职业岗位特别是新职业岗位变化,及时调整课程设置,高标准安排课程内容,有效开展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多种形式的顶岗实习,培养950万具有现代服务理念和综合素养的人才。
3.改革创新目标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以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为基础,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基本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各方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以促进教育与产业紧密结合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高质量,基本形成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格局。
--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基本形成多途径多形式实现工学结合的局面,“校企一体”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动态更新专业、课程和教材,专业建设管理规范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的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在职继续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
--创新职业教育评价考核制度,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基本形成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质量评价机制。
4.基础能力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办学标准,生均校舍面积、图书和仪器设备总值逐年提高,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重点支持建设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2000所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现行省级重点学校建设标准;2/3的学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
--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装备先进一流、人员配套齐全、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国家重点产业升级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基本形成以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生人均经费拨款标准为基础,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机制和管理办法相配套,保障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基本形成以《职业教育法》为依据,以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等为主体,以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等制度为基础保障,支撑中等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框架。
(三) 指导原则
1.坚持问题入手,突出改革重点
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不对接,职业教育针对性不强和吸引力不足等各界共识的突出问题。
2.坚持近期突破,着眼长远发展
着眼三年发展,立足一年开局,每年突破若干关键环节,三年上一个大台阶,为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中长期目标和整个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坚持整体规划,抓住关键环节
以提高支撑产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战略构想,在保证规模的基础上,以全面提高质量为任务目标,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和模式。
4.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
着力建设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支持试验区、示范校和特色品牌建设,推动其资源开放共享;以加大扶持、多方投入、合作办学、对口支援等方式,重点扶持农村、西部、民族地区发展,扶持涉农、民族工艺等专业和薄弱学校发展。二、重点任务及主要内容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以下“十大计划”,在相应的重大领域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带动整个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建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 中等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建设能力提升计划
加快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在“十一五”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批优质资源,使更多的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
1. 支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
支持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的示范,成为国家和区域产业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力量,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改革办学模式。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加强建设,推动规模化办学,建成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示范性职业学校;依托示范性职业学校、行业组织和覆盖行业的企业组建“行业型”、“区域型”和“特色型”职业教育集团,促进集团内部学校、企业、行业等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同时带动农村、西部、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共同发展。改革培养模式。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一体、顶岗实习;改变单一强调连续学习为连续学习和分阶段培养相结合,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人继续学习模式。改革教学模式。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评价模式。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探索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新途径、新措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创新教学环境。重点建设现代化“技能教室”,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创新专业设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精品专业;加强贴近区域产业、民族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特色专业。创新教材应用。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实现教材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创新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教学方式的工作过程导向;更新教学手段,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支撑随时学习;创设生产服务模拟场景,特别是通过数字仿真、模拟流程、虚拟现实等方式生动直观地展示知识、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创新队伍建设。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着力提升学校校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能力。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的决策机制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构;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完善招生、教学、资助、免费、就业、财务和资产等学校业务管理办法。
本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评审、予以重点支持和实行评估验收,联合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学校提出改革创新规划,按照评估验收标准落实建设任务。
2010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3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2011年,支持第二批4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研究制订示范学校验收办法。2012年,支持第三批300所左右的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评估总结示范学校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成果展示活动。
2. 支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建设
支持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在“十一五”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一期项目成效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2010-2015年),重点加强校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教学实训仪器设备,使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进一步扩大,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
坚持提高质量、示范引领。以扩充优质特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为重点,提高办学质量,促使学校在办学理念、深化改革、机制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地方为主,分级负责。规划和建设任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地方为主,中央予以专项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省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市、县政府积极安排投入,鼓励行业部门和企业支持职业学校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地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技能人才结构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等因素,将项目建设与职业教育事业规划、地方资金筹措、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运行保障等工作相衔接,统筹协调、综合规划,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建设。
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重点支持有特色、质量高、效益好的职业学校,重点支持主要招收农村学生的职业学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支持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对口支援、联合招生的职业学校,重点支持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就业培训的职业学校。推动改革,创新机制。以改革促发展,对以就业为导向,以提升综合职业能力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学校,给予优先支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各地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要加强地市政府统筹,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规模、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需求等因素,统筹职业学校布局,在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优化组合的基础上,规划项目学校建设。
本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统筹规划、予以重点支持,联合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审核确定各地建设规划。地方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提出本地区建设规划,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项目学校提出具体建设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任务。
2010年,制定总体方案,编制需求规划,研究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项目建设。2011-2012年,支持第二批和第三批项目建设;研究制订管理办法。2012年,阶段性总结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相关成果展示活动,为之后3年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规划落实和项目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3. 继续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继续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再重点建设1000个装备先进一流、设备对接产业、技术对接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的水平和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能力。
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和确定建设重点。服务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对应若干重大产业和关键行业,确定实训基地建设的重点专业领域,特别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纺织、石化、现代农业和民族文化等产业相关的专业领域。引导项目学校引进企业设备、人员、技术,以及生产和服务项目,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支持校企一体化的合作模式。以企业生产和服务流程为导向,设计、建设实训场地和设施。配置对接产业、企业、生产和服务的先进设备。配备实践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加强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使基地成为生产性实习实训和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场所。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技能教室建设管理规范》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实行各地按照遴选条件申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分年度实施;建设经费一次确定,逐年考核建设情况、严格质量评估和成果验收。
2011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支持第一批项目建设;研究制订验收办法。2012年,支持第二批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评估总结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工作,并开展成果展示活动。
(二) 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办学推进计划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同步推进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办学,建立健全教育与行业合作、学校与企业一体共同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机制。促进中等职业学校紧跟产业发展步伐,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4. 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
搭建对话协作平台,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全国工商联、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等社团,以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物流等行业组织,重点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建立经常性的对话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促进信息交流,拓展合作渠道,密切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联系,为有关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建立教育与行业对话协作机构,下设专家工作组;围绕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举办若干教育与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主题论坛;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制订培养标准;研究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探索建立行业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研究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组织特定行业内的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安排实习就业。
2010年,发布总体方案和相关管理措施,成立对话协作办公室和专家工作组;举办中国职业教育与石油化工、汽车、装备制造、软件服务外包等5个行业的对话论坛;开展相关合作研究工作。2011年,举办与5个行业的对话论坛。2012年,举办与5个行业的对话论坛;开展相关合作研究工作;举办总结表彰和成果展示活动。
5. 着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办学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改革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普遍实行工学结合,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
强化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建设,推进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和校企一体实施方案。遴选1000所项目学校和3000家合作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校企之间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项目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取得双证书比例达到95%;每个项目学校受益学生达到3000人,3年共计培养300万名支撑产业振兴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创新校企合作制度,通过实施专业与岗位衔接,整合实训资源,共建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工艺技术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鼓励政府主导下,行业、大中型企业和示范性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企业和职业学校组建职教集团,合作开展集团化办学,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2010年,出台校企一体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管理措施,确定项目学校和合作企业,启动合作项目;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2011年,继续实施合作项目;研究制订验收办法。2012年,开展评估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
6.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
以加强技能型人才供给与需求的衔接为导向,以加强职业指导为重点,以构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抓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工作,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交流机制,实现学生课程学习、实训实习、就业工作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公告制度。加强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开展职业指导工作评估检查,表彰职业指导先进单位,宣传优秀毕业生成功就业创业典型。依托现有职业教育网络,整合人才供需信息资源,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国家、省、地市、县区、学校五级学生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2010年,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公告制度;制订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选职业指导先进单位。2011-2012年,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用人单位通过成立合作办学组织、开展订单培养、设立就业联系点等形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通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三) 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东西合作推进计划
以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合作办学、对口支援和特殊扶持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布局,特别是要加大对西部、少数民族等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支持力度,使其共享优质资源,促进区域之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7. 积极推进东西部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
加强东西部之间有关省、市、县教育部门的合作,加强对西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以结对子的方式建立工作平台和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动东西部、城乡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走合作办学之路,开展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教师培训与交流、联合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共创双赢。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发挥东部和城市职业学校优势,扩大面向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招生,采取多种方式安排学生到东部或城市学校学习,并为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提供支持。针对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的实际需要,从东部和城市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支教任职;吸纳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教师、管理人员进修培训和挂职锻炼。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连锁办学,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覆盖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合作学校具体情况,从计划制订、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经费扶持、教师和管理人员交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争取把东西部职业学校的合作办学活动纳入国家确定的对口支援政策范畴。
2010-2012年,东部和西部省市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之间,基本建立稳定的对口合作关系,支持300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合作,每年东西部联合招生60万人,培训与交流教师2000人次。
8. 加快推进西部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推动西部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扩大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纲要要求的水平。
加强西部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办好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云南、甘肃、青海等省推广四川面向本省藏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9+3模式,举办一批面向本省民族地区招生的中职校(班),加大对来自困难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和免学费力度。加大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力度,大力发展面向本地区特色产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的专业。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教师培训,增加特岗教师人数,聘请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工作,承担教育对口支援任务的东中部省份,要在相关规划的指导下,通过专业援建、教师支教、干部支援、内地培训等措施,帮助受援区(县)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为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家庭脱贫致富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服务。
国家有关部门、有关省市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支持的力度,保障规划和项目的落实。
2010-2012年,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每年从西藏、新疆困难地区、新疆的选派初中毕业生到东、中部条件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
9. 扶持中等职业教育民族特色学校建设
扶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民族特色学校改革发展,促进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培养专业化,增强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发展的活力,推动民族特色学校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带动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加强建设和加快发展。
民族特色学校的建设要坚持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传承民间工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民间工艺技能人才的方向;重点加强民族特色专业建设,专业设置要根据市场的需要,体现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和艺术特点;加大“技能教室”建设,构建具有鲜明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特色的校园环境、实训环境和教室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当地文化资源,搭建学做一体的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教学平台,形成与传承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制作技艺等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过程;发挥特色专业的示范作用,能够依托特色专业开展技艺展示以及艺术创作活动,具有发掘、保存和研究民族文化艺术与民间工艺原始资料、实物等的能力,在专业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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