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精选推荐
全国妇联关于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33:0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妇字〔2011〕24号)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现就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重要的管理活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社会管理领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深入研究、有效破解。
面对新的形势,党中央统揽全局、审时度势,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做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决策,深刻阐明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对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中,中央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突出强调要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要求工青妇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运用党委和政府赋予的工作资源和条件,做好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发挥好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为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进一步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赋予了重任。
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深刻认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
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
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开阔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找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重点要在“六个创新”上下功夫。
一要创新联系妇女方式,准确把握并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利益诉求。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拓展与妇女沟通的平台。要切实加强妇女需求调研,把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妇联干部下基层开展妇女需求调研的工作制度化,发挥妇联执委、妇女代表等骨干力量的作用,建立妇女民情调查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快捷准确地搜集、传递妇女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要重视运用新媒体了解妇情民意,充分利用妇联组织门户网站、维权网页、心理咨询窗口等,开展调查、问策、咨询、服务等活动,广泛了解妇女的发展意愿、维权需求、生活难题和需要妇联组织提供帮助的事情,使新媒体在搜集分析与妇女有关的信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及时有效地反映妇女利益诉求,对属于带有普遍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通过要情和专报等信息载体、向“两会”提交议案和提案、参加各类联席会议等渠道,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呼吁反映,力求从制度安排的源头上落实妇女儿童权益。
二要创新思想工作方法,有效疏导妇女情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把妇女群众的思想和情绪引导好、疏导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规范自身行为。要建立与妇女群众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制度,组织妇联干部定期、定向、定任务地进村入户,发挥建在农村和社区“妇女之家”的“悄悄话室”、“心灵驿站”、“心语屋”等的作用,与妇女面对面、手拉手地交流沟通,及时为妇女化解心理困惑、疏导负面情绪。要扎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深化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关爱,依法维护失业失地妇女的生存发展权益,关注新生代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解决生活困难,为刑释解教人员、艾滋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中的女性以及孤残流浪儿童、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等更好地融入社会积极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加大促进家庭平安和谐的工作力度,以保平安、促和谐、创文明为主题,着力打造家庭建设工作品牌,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活动载体,探索评估标准,大力宣传家庭先进典型,为营造夫妻和睦、代际和谐的家庭氛围,邻里友爱、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应有作用。
三要创新维权服务手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打好维权主动仗,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能,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推动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大维权的工作理念,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着力把不同层面妇女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好,通过维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在支持妇女发展中更好地实现她们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妇女舆情监测机制、维权预警机制、矛盾排查机制和应急干预机制,高度关注网络信息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依托“妇女之家”,切实把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在农村和社区,就近就便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服务。用足用好妇女儿童维权协调组、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合作,提高妇联社会化维权工作能力与水平。要探索妇联信访工作新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探索和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根据妇女信访的不同内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既为妇女反映诉求畅通渠道,也努力把涉及妇女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四要创新妇女参与模式,促进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动员组织妇女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以实际行动为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作贡献。要增强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尊重妇女的自主选择,强化妇女的参与意识,鼓励妇女的创新实践,引导广大妇女投身到社会管理中来,在参与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履行公民义务,在服务他人和社会中彰显“半边天”作用。要拓展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通过进一步推动女性进农村和社区“两委”,发挥女性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大力推广妇女议事会、理事会等制度,组织妇女共同为农村和社区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献计出力。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小组,让她们生产上互相帮助、技能上互相交流、生活上互相关心、精神上互相安慰、安全上互相关照。要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各种类型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地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使不同年龄、不同爱好、不同身份的妇女在社区都能找到乐于参加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享有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帮助他人的机会和平台。
五要创新工作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妇女之家”,使之成为妇联基层组织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重要阵地、妇联基层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要加大建设“妇女之家”的力度,在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牢牢抓住党委政府大力建设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阵地的契机,积极争取各种资源和条件,抓好“妇女之家”的软件、硬件设施建设。要扩大“妇女之家”的覆盖面,在农村和社区普遍建立“妇女之家”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妇女就业和流动的新趋势,在女性集中的特色产业链、生产基地、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女白领居多的商务楼宇中,因地制宜地建设“妇女之家”,使从事不同职业的妇女能够就近便捷地找到“妇女之家”,努力做到妇女群众集中到哪里,“妇女之家”就建设到哪里,妇女工作就开展和活跃到哪里。要切实用好“妇女之家”,多开展妇女群众乐于参与、能够受益的活动,深化创业就业、综合维权、教育培训、家庭教育、文体健身、婚姻家庭、帮扶救助等服务,通过“妇女之家”这一载体,使妇联组织这个“无形的家”真正成为妇女群众心目中常惦念、感情上可依托、平时找得到、遇事用得上的“有形的家”,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彰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生机与活力。
六要创新基层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团结和凝聚起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妇女群体的变化,着力构建覆盖面更广、设置形式更灵活、凝聚力更强、群众化特征更鲜明的组织体系。要探索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新格局,在巩固和壮大妇联在农村、社区等传统领域中的基层组织的基础上,打破按行政建制设立组织的传统格局,根据妇女的流动性和不同职业分工、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利益需求,因地制宜地创新妇联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凝聚到妇联组织中来。进一步加强对妇联团体会员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联系机制,发展壮大团体会员队伍。在党委政府赋权下,积极探索联系和凝聚各类女性社会组织的途径,促进这些女性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有序发展。要扩大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探索用兼职的办法,把热心妇女工作的农村和社区的女能人、女带头人和各方面妇女骨干,吸纳到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来,为她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推动有效解决基层妇联人力不足、报酬难以解决等问题。要努力提高妇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县以上各级妇联组织都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特别是农村、社区专兼职妇联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她们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立足基层、突出重点,努力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涉及妇联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级妇联要加强工作部署,抓好任务落实,立足基层、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真正使广大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妇联要切实加强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摆到妇联工作的突出位置,因地制宜,根据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立足当地妇女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将妇联正在大力推动实施的重大措施、重点工作与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将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二要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各级妇联要从妇联组织的性质和职能出发,认清在完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中的角色定位,围绕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七项基本任务,从妇联自身的组织性质和基本职能出发,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发挥组织优势、体现妇联特色、务求妇女受益的工作,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作贡献。
三要重心下移、落到基层。各级妇联要抓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基所在,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心放在农村和社区这个社会最基层,以配合党和政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妇女儿童“三最”利益问题为重点,把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基层和妇女群众身边,使情况掌握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妇女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妇女工作活跃在基层。
四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妇联要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解决妇女实际问题相结合,进一步抓住党和政府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的契机,坚持不懈地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等惠及妇女儿童民生的重点工作,推动更多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扎实推进直接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促进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五要加大宣传、推广典型。各级妇联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妇联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各级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些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也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通过媒体宣传、信息交流、会议发言等形式及时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水平。
全国妇联
2011年7月27日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猜您喜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精选阅读: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