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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同是什么,意向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意向书”这种形式,作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件,为后续正式签订协议奠定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那么意向合同是什么,意向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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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同是什么,意向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雷天鸣律师解答:
意向合同主要是通过书面方式将双方合作思路明确记录下来,作为下一步谈判或者确定正式协议的参考内容。可见,合作意向书主要目的是为双方正式签订协议打下基础。
一般而言,意向不属于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约人要约和承诺人承诺;而意向合同只是对合作内容上双方的协商,还没形成最后的要约承诺的。如果意向合同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则法律效力无法体现。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雷天鸣律师解析:
狭义的意向书作为磋商性文件被排除了合同效力,其关于未来合同的实体内容主要是用于对合同协商阶段性进展的记录。虽然这些记录不能约束双方当事人,但是对确认之后正式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仍然具有一定的作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文件中可能存在一些直接关涉缔约过程,却不在未来合同中反映出来的内容(即所谓的程序性条款),仍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
程序性条款一般包括调整和规范磋商过程的有关事项(如约定尽职调查的执行或者信息交换的具体方式)以及规范当事人的行为,约定了缔约中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常见的一些的程序性条款还有缔约费用分担条款、独占协商条款(一定期限内只得与对方谈判)、纠纷解决条款、诚信协商条款(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积极谈判努力达成一致)、不公开条款、终止条款等等。这些程序性条款往往被认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合伙人律师为以下单位(部分)提供过法律服务:四川省林业厅武侯区人民政府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双流区国家税务局锦江区沙河街道办事处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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