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应当按照什么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32:0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接触很少不同合同,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涉及到出卖人交付时,在合同约定为出卖人送货的,则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或者买受人指定的地点,自备运输工具将标的物送交买受人。那么出卖人应当按照什么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什么?

出卖人应当按照什么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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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应当按照什么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什么?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欣新律师解答:

交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1、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代运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进行交付,否则,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其自己承担;

2、如合同约定为买受人自提的,出卖人有义务通知买受人到其营业地、仓库所在地或指定的地点提货;

3、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送货的,则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或者买受人指定的地点,自备运输工具将标的物送交买受人;

4、如合同约定一次交付的,出卖人不得擅自分期交付。

《民法典》合同编 第六百一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欣新律师解析:

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括包装材料的具体要求和包装的具体操作方式。包装材料和具体的操作方式,一般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运输的方式来确定。比如,就包装的具体操作方式来讲,包括运输包装方式和商品的销售包装方式。包装方式是否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应当根据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需要约定包装方式的,当事人应以条款的形式对此作出以下具体明确的约定:包装的规格、包装的材料、包装费用、包装的标识、包装的具体方式等。

执业10余年,擅长婚姻家事、合同、侵权纠纷的诉讼代理。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为法律讲师。以敏锐的洞察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及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及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