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餐饮及住宿业的企业在新冠疫情期导致经营收入无法支付租金的与出租方协商降低房租法律是否允许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11: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作为经营性用房的承租人,可以“情势变更”的相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出租人提出酌情减、免租金的书面申请,出租人同意的,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出租人不同意的,承租人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合同的权利,再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变更合同、减免租金,最终应以裁决或判决内容为准。

经营餐饮及住宿业的企业在新冠疫情期导致经营收入无法支付租金的与出租方协商降低房租法律是否允许

【法律依据】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