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不在一个地方的,复工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安排应该按何地标准执行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05:5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2018劳动工伤:工伤私了后还能反悔吗?工伤如何私

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不在一个地方的,复工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安排的执行标准是防控疫情实行属地管理,因此,复工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安排应该按劳动合同履行地标准执行,即按分、子公司所在地政策执行。

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不在一个地方的,复工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安排应该按何地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本文原标题《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不在一个地方的,复工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安排应该按何地标准执行》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