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06:4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知识法律知识,丢失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丢失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是找中介公司那一份进行复印,如果是对方拒绝的,则不需要特殊补办,只要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租赁关系即可,如果是房东直接租赁的,则可以向房东提供相应的租金缴纳证明即可。

  一、丢失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丢失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1.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其它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二、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怎么算

  法务吧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法务吧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所以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