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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工伤赔偿协议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就工伤赔偿有关事项作出的协议书。那么签了工伤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已经认定工伤但发现不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以下就跟着法务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经劳动争议仲裁,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的,不可以反悔;私了协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的,不可以反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已经认定工伤但发现不存在劳动关系
已经认定工伤但发现不存在劳动关系,按照工伤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的通知》(法办【2011】442号)第59条的规定和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由于劳动者与发包者不具备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者与发包者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虽然劳动者与发包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不能因此否定不是工伤,也就是说工伤认定已经突破了劳动关系这一前提,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三、哪些情况应该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以上就是法务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协议书可以反悔吗的相关知识,经劳动争议仲裁,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的,不可以反悔;私了协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的,不可以反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务吧,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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