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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中要求旅客承担哪些义务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知识法律知识,客运合同中要求旅客承担哪些义务 客运合同中要求旅客承担的义务是:旅客需要购买有效客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因自己原因不能按时乘坐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按照规定携带行李物品。
一、客运合同中要求旅客承担哪些义务
1.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不得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超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
2.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
3.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
二、客运合同承运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客运合同承运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如下: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
三、客运合同成立条件
法务吧提醒,客运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第一,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
即旅客与承运人,他们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
第二,客运合同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务吧提醒您,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第三,客运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所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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