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工伤九级如何赔偿,九级工伤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9级的,可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伤残为本人9个月工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今天小编分享的法律知识话题就是关于九级工伤怎么赔偿的问题,当人们在生活、工作、网络中时常会遇到不同的法律问题,接下来就法务吧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分析。如果涉及到法律的复杂性,建议您咨询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工伤九级如何赔偿
法律主观:九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劳动者与单位解约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则按该省确定的标准来赔偿等。
法律客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
后两项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二、工伤九级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劳动者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 缴纳工伤保险 ,劳动者九级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 停工留薪期 工资、护理费。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 解除劳动关系 时领取)、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通知书确定)、 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鉴定九级如何赔偿?
职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九级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第、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康复待遇;(包括:住院费、药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注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统筹地区政府规定的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3、治疗期间不能自理的:护理待遇,按实际需要(用人单位)
4、伤残待遇:九级享受9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解聘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通常为四个月,由于本规定是由各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所以有所差异)。回答完备
九级工伤的赔偿范围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伤9级伤残如何赔偿
工伤9级伤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又称为“工作伤害”“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两种情况。工伤最初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病也被纳入工伤范畴。工伤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认定。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工伤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而主张工伤保险赔偿涉及方方面面,首先是具体导致劳动者受伤的原因是否属于工伤,这关系到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属于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而因为工伤导致工伤伤残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对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1、9级工伤的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如果受伤员工因此离职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1、受伤员工的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2、受伤员工本人及其近亲属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3、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九级工伤怎么赔偿的问题介绍,希望本解答对大家有用。以上4个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站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律师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