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32:0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的情况常有发生,有的甚至造成身体的伤残,不能从事劳动,所以要申请赔偿金,首先要进行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申请赔偿,各地区赔偿标准可能都有不同,有网友咨询,工人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务吧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人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工人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

  (1)全部等级均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一次性给付伤残补助金24个月,实际计算时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由相应的社保机构负责,从一级到十级,每级减少两个月。

  (2)一到四级伤残的,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津贴,并且如果受伤员工的户籍不在工作所在地,其需要一次性领取护理费和残疾退休金,须与社保机构订立合同,一次性发放十年,然后终结保险关系;

  (3)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须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且如果职工本人提出,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七到十级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工伤找哪个单位鉴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三、单位为什么不愿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给报工伤,可能是不想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在找用人单位报工伤前,需要确定有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才能报工伤。

  以上就是法务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人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因为申请工伤保险,必须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所以说在工作的时候,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才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务吧,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