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期间私自驾驶公司保养车辆外出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49:4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员工上班期间私自驾驶公司保养车辆外出受伤,算工伤吗?

网友咨询:

肖某系某汽车服务公司员工,6月1日,某单位的小型越野车到该汽车服务公司进行换机油、三滤常规保养。同日10时30分许,肖某未经公司允许,也未在试车登记表上登记,私自驾驶保养车辆外出,途中与一辆大型货车相撞,造成肖某受伤。肖某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吗?

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陈丽霞律师解答:

肖某未经用人单位允许,擅自驾驶保养车辆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不予认定工伤。

陈丽霞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陈丽霞,执业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专业领域:经济纠纷,劳动工伤,债权债务,海事海商,企业、个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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