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特征,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8:3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抢劫罪的特征

抢劫罪的特征,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具体而言,抢劫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是以威胁手段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二者的手段极为相似,致使在案件中往往不好区分。具体而言,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二)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

(三)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财物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交出。

(四)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五)抢劫罪除使用威胁手段外,还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时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

(六)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故意的内容是抢劫;敲诈勒索罪故意的内容是敲诈勒索。